的震动及声响过后,接收器灯按一定的时间间隔闪烁,为该参赛人员本局赛事结束,需及时撤离竞赛场地回到休息区域。 4、在竞赛休息区参赛人员将进行设备检验,如果运动员对设备提出异议可以由裁判给予设备更换,但更换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5、激光对抗设备头盔、背带和激光发射器三部分均有数据传输线连接,正常使用时不可拆除连接线,否则会造成数据丢失、头盔故障、激光发射器锁死等情况。
第五条 计分及名次排列
1、每局赛事结束的休息期间,记分员将对所有参赛人员和队伍进行记录所得分值。
2、每场次赛事为三局两胜制,胜利的队伍可获得晋级。 3、个人名次为全部赛事结束后的单场最好成绩。
4、各队伍和各人得分由主、副裁判和队长共同核对后确认签字,方可生效。 第六条 犯规与处罚
1、下列情况给予警告处罚。
(1)参赛队伍成员擅自出入预备区,但未造成后果的。 (2)参赛人员故意在赛事中干扰对手者。
(3)进入或移动场地内的各种物品掩体,在场地内人工临时搭建防御工事。 2、下列情况,判运动员成绩无效。 (1)冒名顶替参加竞赛者
(2)有证据表明在竞赛前与对抗参赛队达成互利约定者。
(3)比赛期间禁止故意摭挡激光接收器和拆除数据传输线,否则将被罚出场。界定是否“刻意”由执场裁判界定。 (4)竞赛结束后不交回激光对抗单兵器材。 第七条 其它处理
1、参赛人员赛事途中因伤病不能继续完成竞赛时,以弃权处理,退赛后应尽快向就近裁判员报告。
2、赛事开始前参赛人员因故退赛,领队或队长应及时通知主办方。
3、参赛人员迟到,且按竞赛顺序参赛人员已进入竞赛场地时该参赛人员按弃权
处理。
4、参赛人员在竞赛中损害群众利益,视情节给予处罚,影响竞赛并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其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