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划拨费 不计取
(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余物拆除清理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并计算残值。 2、项目建设管理费 (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
(2)设备成套服务费 不计取 (3)备品备件购置费
(4)工程保险费 不计取 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研究试验费 不计取 (2)勘察设计费 (3)工程监理费 4、生产准备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
(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4)系统调试费
35kV送电线路按50工日/条计取
其余部分执行原电力部《电力工程调试定额》(1997年) 5、其他
(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 变电工程:110kV 3万元/站
第 28 页
35kV 2万元/站
送电工程:
110kV 10km以内5000元 10km以外每增加1km增加400元 35kV 10km以内3000元 10km以外每增加1km增加200元 10kV及以下 10km以内2000元/km 10km以外每增加1km增加100元
(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以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之和的0.1%计算
(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 不计取 (4)供电贴费 不计取
(5)通信设施防送线路干扰措施费 6、基本预备费
110kV送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按3%计取,施工图设计按2%计取。
35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均按2%计取。 7、价差预备费
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送变电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执行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公布的造价指数。
8、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 29 页
4.5 附则
凡工程概(预)算已经审定的项目,不再调整。
第 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