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李淑萍冀中能源邢矿集团金牛钾碱分公司
【摘要】工程索赔的概念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十几年,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索赔仅限于合同纠纷,并且将索赔得到的费用看做是意外的收入。因此,受害人由于对信誉及对今后工程承揽等的考虑,通常会恐于提出索赔,这就导致了对索赔这一概念认识上的误区。因此,正确理解索赔的含义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含义通常意义上的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原因造成自身经济损失,通过特定程序向对方索取针对经济损失的费用的活动。索赔一般具有下列特征:一,索赔发生的一项重要前提就是造成了既成经济损失;二,根据法律规定或在合同中对造成经济损失如何进行责任的承担有约定;三,经济损失的责任与本方无关,也就是说经济损失的造成原因中无本方过错存在,而是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造成的;四,索赔的进行需要按照程序来进行。
二、建设工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对合同双方来讲,索赔是保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法定权利,并且构成了自身严密的制约关系。承包商能够向业主提出索赔,与此相对,业主也能够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气象、地质条件影响或其他认为因素干扰,在工程项目的工期、造价等方面都存在着变化的因素。因此违背合同的现象肯定会很多,这就有机会成为索赔的条件,作为承包一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