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目标
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法规或制度制定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本工程实现外界“零”投诉,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施工保证已有文物不被损坏,发现文物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文物绝对安全不受损、不流散。 二、保证体系
见图7-1“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三、保证措施 1、一般措施
⑴以项目经理为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成立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实行文明施工、文物保护责任制,并设立一定基金,实行文明施工与文物保护奖惩制度。
⑵文明的宣传和监督
·学习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每周安全生产学习例会中同时进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务使每个职工明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做好施工现场宣传工作,在作业班组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劳动竞赛。 ⑶采取各种措施,规范施工营地场地布置,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不对沿线居民、车辆通行等产生影响。
⑷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教育,与当地政府携手共建文明工地。 2、施工现场管理
⑴施工现场竖立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工地文明施工负责人和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监督。所有办公室、仓库、工作室均悬挂统一标准的牌子,以示标示。
⑵在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立专人指挥,配合交警保障通车路幅的交通安全及畅通。标牌到位,设围保护,并注意排水设施,保证车辆场地卫生、清洁。
⑶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现场及运输道路的整齐干净。所有施工机具保持机容整洁,每天进行例行保养。
⑷材料仓库用砖砌结构,材料进场进行分类堆放,保证施工现场畅通,场地整齐、清洁。
⑸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文明施工,防止野蛮作业。
⑹在工程施工前,要事先向业主和有关部门详细咨询,拟施工影响范围内文物等的分布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加以妥善保护,以免在工程施工时遭受损坏。对于施工中发现的文物等,除暂停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外,应立即上报业主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妥善处理,防止文物受损和流散。
图7-1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 思想教育保证 制度措施保证 施工保证 组织保证 国家及地方 法 律 法 规 学 习 日 常 思想 教 育 文物保护、文明施工知识学习 制 定 文明施工 、 文物保护 制 度 制 定 文明施工保证 措 施 实行责任制, 制定 奖 罚 标 准 建立文明施文物保护奖励基 工、 提高环保意识 金 周 一 文明施工教育 活 动(与安全活动同步)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落实与检查 整改 评比总结,兑现奖惩制度 项目部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文明施工监督员 (由安全员兼任) 施工队负责人(施工班组长) 制定制度、确定目标 实施、纠偏整改及评比 全体施工人员 目标实现 信息反馈 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本工程实现外界“零”投诉, 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施工保证已有文物不被损坏,发现文物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文物绝对安全不受损、不流散。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总目标: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法规或制度制定
第八章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风险主要为工程环境风险,即已运营的高速公路现场施工中的交通保畅与施工安全事故。 1、事故防范
为了保证在本项目进行作业时的交通安全畅通及高速公路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前应依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有关规定,编制详细的交通管制方案,用于本项目的施工作业(方案必须取得当地交警、路政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1、施工前,制定交通安全疏导、管制方案报送高速公路路政科审查、备案,依据批准的方案实施交通管理,按方案要求设置各类交通标志,并请相关部门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2、项目部设置工作组,主要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保畅管理与施工安全,专职交通安全人员负责因施工引起的交通堵塞、不畅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在施工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技术交底。另交通安全巡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整改。
3、结合本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加强对现场及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兑现奖惩制度。
4、在作业施工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联系和汇报。 2、应急预案 2.1、事故应急预案
⑴应立即组织设置管制区域,并设专人维护现场交通; ⑵如有伤员应马上通知120,并妥善对伤员临时急救;
⑶如有人困在车内,先用千斤顶、剪钳把伤员救出来,让其平躺在地上; ⑷坚持先救人再救车的原则;
⑸事故妥善处理后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将调查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⑹总结经验教训,教育职工。 2.2、原则
⑴根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交通畅通和
施工安全。
⑵启动原则: 在施工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专职安全员)、组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施工队兼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⑶响应原则: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⑷指挥原则: 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班组长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组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指挥;应急救援组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组长统一指挥,如项目经理在外地,由副组长统一指挥。
⑸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及时上报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九章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缺陷责任期质量维护方案:
1、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在本工程由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缺陷的无条件进行缺陷修复。
2、由于其他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一是巡视员及时进行制止,二是进行缺陷修复工作。
3、在缺陷责任期内,尽快完成工程缺陷的修复或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修补工作。
4、在缺陷责任期满前,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成本合同所要求的条件。
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