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7)

2019-03-15 15:18

是原因不清。需要深入的调查。

?请解释上述看来是包含矛盾的陈述。 四、运用逻辑基本规律的知识进行推导。

?1.某公司有包括总经理在内的20名员工,有关这20名员工,以下三个断定中,只有一个是真的。

?Ⅰ.有人在该公司入股; ?Ⅱ.有人没有在该公司入股; ?Ⅲ.总经理没在该公司入股。 ?请据此推断该公司入股的人数?

?2.学生甲、乙、丙、丁四人在高考前预测前景,他们特别关注的是四人之中谁能考上北大:

?甲:丙能考上北大。 ?乙:丁能考上北大。

?丙:假如我能考上,那么丁一点问题都没有。 ?丁:考上北大肯定不是我。

?最终高考的结果证明,只有一个人的预测错误的,请问谁上了北大?谁的预测错误? ?3.学校在为失学儿童义捐的活动中收到两笔没有署名的捐款,经过多方的查找,可以断定是周、吴、郑、王中某两位捐的,经询问: ?周说:不是我捐的; ?吴说:是王捐的; ?郑说:是吴捐的; ?王说:我肯定没有捐。

?最后经过详细的调查证实四人中只有两个人说的是真话,请据此推断谁捐的款? ?4.甲、乙、丙三人一起参加物理和化学两门考试,三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在考试中发挥正常。

?考试前,甲说:“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不正常,我将不能通过物理考试,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正常,我将能通过化学考试。”

?乙说:“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不正常,我将不能通过化学考试;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正常,我将能通过物理考试”。

?丙说:“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不正常,我将不能通过物理考试;如果我在考试中发挥正

常,我将能通过物理考试。”

?考试结束后,证明这三个人说的都是真话,并且,发挥正常的人是三人中唯一的一个通过这两门科目中某门考试的人;发挥正常的也是三人中唯一的一个没有通过另一门考试的人。

?请问:这三人中,谁是发挥正常的人? 五、请用逻辑学的知识综合解答下列各题。

?1.某一天,老师对学生说,下周我将对你们进行一次突击考试,这次考试将安排在下周一至周六的某一天,但没有任何根据使你们可以推算出这是哪一天,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突击考试。

?但是学生经过思考得出结论,这样的突击考试不可能存在,以下是他的论证: ?首先,周六不可能是突击考试日,因为如果突击考试安排在周六,则周一至周五都没有突击考试,这样,就可以推算出在周六,这就不成为其突击考试。同样,周五也不能是突击考试日,因为如果突击考试安排在周五,则周一至周四都未进行突击考试。这就可以推算出在周五或周六,学生已知道不可能在周六,因此,可推算只有在周五,同样,这也不成其为突击考试。类似地,可证明其余四天都不可能是突击考试日,因此,这样的突击考试不可能存在。

?直觉上,老师安排的突击考试可以在下周的任何一天实施。然而,学生经过严密的推论,却得出相反的结论。这样,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悖论:这样的突击考试既是可以实施的,又是不可能实施的。 ?问题出在哪里?

?2.在3000年前的印度,有一位闻名全国的逻辑学家,他触犯了神圣的法律,被判处死刑。当时的国王因为钦佩他的学问,打算留给他一线生机。 ?于是,国王召来了逻辑学家,对他说:

?“亲爱的朋友,为了得到我的恩典而获得赦免,你必须赤手空拳与一只猛虎搏斗,并且打死它。请看,这里是三个相互隔开的房间,按顺序标着1号、2号和3号,其中有一个房间里藏着一只老虎。但是三个房间的门都紧闭着,你不知道老虎藏在几号房内。现在,你必须按门上标号的顺序,逐个打开每个房间,发现那只老虎并且打死它。”

?“我以国王的名义向您保证,在打开任何一扇房门之前——尽管你是一个了不起的逻辑学家——你都不可能推断出其中是否藏有老虎,只有在打开那扇房门之后你才会知道。所以,这只老虎的出现肯定是你无法预料的。”

?“朋友,现在就请开始吧!”

?逻辑学家恭恭敬敬地朝国王谢过恩,他一边走向1号房间,一边在头脑中迅速作出如下的推论:

?这只老虎或者在1号房间,或者在2号房间,或者在3号房间,一共有这样三种可能性。下面我将采用逻辑学上的反证法,首先论证老虎不可能在某个房间;排除了那些没有老虎的房间,也就能推断出老虎所在的房间了。

?现在让我做出第一个假定:老虎在3号房间。这样的话,我打开1号房间,没发现老虎;打开2号房门,还没发展老虎。于是,无须打开3号房门,我就能够肯定地推断出:老虎正在3号房内。但是,国王已经保证说?在打开任何一个房门之前,你都不可能推断出其中是否有老虎?,所以,我的第一个假定必错无疑,也就是说,老虎决不可能在3号房内——这是我的第一个结论。

?排除了3号房间,那么老虎的藏身之处就剩下两个:或者是1号房,或者是2号房。现在让我作出第二个假定:老虎在2号房间内。这样的话,当我打开1号房门而发现里边空空荡荡的时候,我就能够不用打开2号门而十分肯定地断言:老虎正在2号房内。然而,这又与国王的保证发生了矛盾,所以,我的第二个假定也是错误的,就是说,老虎决不可能在2号房内——这是我第二个结论。

?排除了3号房和2号房,现在老虎只可能躲在1号房内——这就是我的第三个假定。但是这样一来,我在打开1号门之前就能断言老虎的所在,这依然不符合国王的许诺,所以第三个假定同样是错的,就是说,老虎也不可能在1号房内——这是我得到的第三个结论。 ?综合以上推论可知,老虎藏在任何一个房间里都能够预先推断,因而都与国王的保证和许诺相矛盾。我们知道,国王历来是一诺千金、决不食言的,任何与国王的许诺相矛盾的事情都决不可能出现。所以,这三个房间内都不会藏有老虎——这是我的第四个即最后一个结论。

推论至此,逻辑学家心中暗喜:“看来国王是真心实意地要赦免我这个罪人了,所谓开门打虎不过是玩个噱头,想考考我的推论能力罢了!”

?于是,逻辑学家胸有成竹地走过去,打开了1号房门,果然,里边是空的。他又轻松地打开第2号门,然而很不幸,房里忽地窜出一只斑斓猛虎??这只老虎的出现确实是逻辑学家未曾预料到的,国王严格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那位全国闻名的逻辑学家呢?他那篇看起来滴水不漏的推论,其中肯定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他不得不为自己思维上的疏忽而付出惨重代价。

?请读者朋友想一想,逻辑学家的推论错在哪里?

第十二章 论 证

一、名词解释

? 1、论证方式 2、反证法 3、选言证法 4、归谬法 二、选择题

? 1、“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专政的方面,相互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大家很清楚。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在这个论证中,论证方式是:

? A.直接论证 B.间接论证 C.归纳论证 ? D.运用三段论的演绎论证 E.反证法

?2、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了论据方面的规则,就会犯

?A.“论证过多”的错误 ?B.“预期理由”的错误 ?C.“论据虚假”的错误 ?D.“论证过少”的错误 ?E.“转移论题”的错误

? 3.人体在晚上分泌的阵痛荷尔蒙比白天多,因此,在晚上进行手术的外科病人需要较少的麻醉剂。既然较大量的麻醉剂对病人的风险更大,那么,如果经常在晚上做手术,手术的风险也就可以降低了。

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反驳上述结论? ? A. 医院晚上能源的费用比白天低。 ? B. 新生儿在半夜和早上七点之间出生。

? C. 晚上的急症病人比白天多,包括那些急需外科手术的病人。 ? D. 护士和医疗技师晚上每小时薪金比白天高。

? E. 手的灵巧和脑的警觉晚上比白天低,即使对习惯于晚上工作的人也如此。 ? 4.学院最近进行一项有关奖学金对学习效率是否有促进作用的调查,结果表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比那些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的学习效率平均要高出25%。调查的内容包括自习的出勤率、完成作业所需要的平均时间、日平均阅读量等许多指标。这充分说明,奖学金对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作用是很明显的。 ?以下那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以上的论证?

?A. 获得奖学金通常是因为那些同学有好的学习习惯和高的学习效率。

?B. 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改善学习环境来提高学习效率。 ?C. 学习效率低的同学通常学习时间长而缺少正常的休息。

?D. 对学习效率高低跟奖学金多少的关系的研究应当采取定量方法进行。 ?E. 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普遍觉得学习压力过重,很难提高学习效率。

? 5.越来越多的有说服力的统计数据表明,具有某种性格特征的人易患高血压,而另一种性格特征的人易患心脏病,如此等等。因此,随着对性格特征的进一步分类研究,通过主动修正行为和调整性格特征以达到防治疾病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

以下哪项, 最能反驳上述观点?

A. 一个人可能会患有与各种不同性格特征有关系的多种疾病。? B. 某种性格与其相关的疾病可能由相同的生理因素导致。?

C. 通过对某一地区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能得出题干所说的某种性格特征的人易患高血压的结论。?

D. 人们往往是在病情已难以扭转的情况下,才愿意修正自己的行为,但已为时太晚。 E. 用心理手段医治与性格特征相关的疾病的研究在我国已有多年历史,但众说纷纭,尚未得到令人信服的结果。?

6.如今这几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越来越多了,可以这样讲,所有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都想要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小傅也想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所以,小傅一定是想从事会计工作了。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加强上述论证?

A. 目前越来越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有了注册会计师证书。 B. 不想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就不是一个好的会计工作者。 C. 只有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才有资格从事会计工作。 D. 只有想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才想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E. 想要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一定要对会计理论非常熟悉。?

7. 业余兼课是高校教师实际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某校的一项统计表明,法律系教师的人均业余兼课的周时数是3.5,而会计系则为1.8。因此, 该校法律系教师的当前人均实际收入要高于会计系。?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削弱上述论证? ? Ⅰ.会计系教师的兼课课时费一般要高于法律系。?

Ⅱ.会计系教师中当兼职会计的占35%;法律系教师中当兼职律师的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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