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解析:中止跟解除合约的区别
50. 监理工程师的延误造成索赔的诱因有( ) A.图纸、指令等的签发有延误 B.放样资料不正确 C.取样与试验或检验费用 D.暴露与开孔费用 E.工程暂停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共40分)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0分) 51.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和主要内容?
52. 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0分)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04 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
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7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6分) 7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3分)
7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3分) 7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5分) 75.招标人E单位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分)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命题考试 《项目采购管理》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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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 A 2.B 3.A 4.C 5.C 6.D 7.C 8.B 9.A 10.D 11.B 12.C 13.B 14.A 15.D 16.A 17.A 18.B 19.C 20.C 21.C 22.D 23.D 24.C 25.A 26.B 27.A 28.C 29.A 30.C 31.B 32.B 33.C 34.A 35.D 36.A 37.C 38.C 39.C 40.B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41.ACE42.ABCD 43.BC44.ABCDE45.ABC
46.BCD47.AD48.BCDE49.ACE 50.ABCD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0分) 51.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和主要内容? 答: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3)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或者地址) (2)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4)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5)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6)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7)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2. 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
法经过协商,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3)对合同内容要求不明确的推定
四、案例分析
53.(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分)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2分)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分) 注:答错一处扣2分。
54.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分) 55.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因为C单位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3分)
56.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④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各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⑧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分)
57.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