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开发、挖掘海南特色饮食文化,推进餐饮业连锁经营,大力培育海南餐饮品牌。保护、弘扬海南传统特色餐饮美食。引进国内外著名餐饮企业和餐饮品牌。在旅游城市和大型度假区建设美食街、酒吧茶艺风情街、不夜城等餐饮服务集聚区,鼓励发展特色主题餐厅、主题酒吧、咖啡厅和茶艺馆。
第三节现代物流业
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航运、中转等业务,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将海南打造成为面向东南亚、背靠华南腹地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在完善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取出口退税措施的前提下,在洋浦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等园区。
培育和引进物流龙头企业。
第十二章热带特色现代农业
第一节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
冬季菜篮子基地和热带水果基地。
南繁育制种基地。把海南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成为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
天然橡胶基地。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力争在2020年以前通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非免疫无口蹄疫区认证。
第二节农业产业化经营
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
促进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展示、田园观光、农业生产体验、瓜菜采摘、农家旅馆、特色餐饮、垂钓捕捞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结合生态文明村和旅游小镇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古村古镇型、民族村寨型、生态观光型等乡村旅游示范项目。依托旅游城市和重点度假区、景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憩带。
充分利用热带雨林资源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然景观区,实现自然资源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型交通网建设,使海南岛中南部热带雨林集聚区的10个自然保护区和11个森林公园贯通连片,形成整体优势。适度开发住宿、餐饮、宿营地、自驾车营地、文化娱乐、休闲运动等旅游服务设施,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扶贫开发、山区发展的有机结合。
第十三章新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坚持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下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工业扩张。
第一节新型工业
高起点、高水平发展临港工业,集约发展油气化工、林纸一体化、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制药等产业,重化工业严格限定在洋浦、东方工业区,其他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
按照点状园区化集中布局,优化园区产业定位。洋浦经济开发区要发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重点发展乙烯、浆纸等产业,进一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东方工业区重点发展天然气化工和能源产业,建立临港精细化工基地。海口高新区重点发展汽车、制药产业,形成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老城开发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打造
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加快海口保税区西移,实现老城和海口工业的一体化发展。昌江国家循环经济区发展铁矿资源利用、新型建材、核电等产业,发挥循环经济区的示范作用。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发展电子、水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第二节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发展信息产业。推进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等园区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
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加快海口药谷建设,加快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
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建设一批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第三节新型工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与旅游业的有机融合,支持现有工业园区、高新园区、特色工矿业企业等进行旅游化改造,增设旅游服务设施,增加供游客观光、体验和参与功能,培育产业特色鲜明、品牌内涵丰富、有竞争力的工业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工业旅游景点。加快发展旅游装备制造和旅游商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海上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房车、越野和户外运动装备、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研发设计,发展特色旅游食品、服饰、工艺品加工业。
第十四章海洋经济
第一节现代海洋产业
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势,推进临港工业、海洋能源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努力把海南建成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工和服务基地。适时规划建设海南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鼓励发展商业石油
储备和成品油储备。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项目。支持国内大型企业在海南建设修造船、海洋工程设备项目。积极引进大型船舶企业到洋浦工业区和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游艇产业。
第二节海洋渔业
压缩国内捕捞,积极拓展外海和远洋捕捞,努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培育发展休闲渔业,增值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加快划建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积极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加快中心渔港和国家一级渔港建设,推进西沙渔业补给基地和外海捕捞基地建设。
第三节海洋旅游
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旅游、海洋观光旅游、海岛旅游、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上运动旅游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开通空中、海上旅游航线,积极稳妥开放、开发西沙旅游。在特殊海洋生态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独特地质地貌景观及其周边海域或海岛建立海洋公园,范围涵盖现有珊瑚礁、海鸟、海洋生物、海洋历史遗迹等海洋自然保护区,统一规划、分区管理,适度开发潜水、垂钓、海底观光、海上休闲运动等旅游产品,打造世界级海洋探奇景观区,实现海洋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
第五篇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改革开放
第一节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进一步扩大市县政府社会管理权限,激发市县发展经济的活力,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工作重点转向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市场管理、整体营销和统筹协调。加强旅游综合协调职能,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二年内实现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加快旅游行业协会体制改革。组建“海南省旅游联合会”。
第三节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
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在旅游餐饮、住宿、交通、景区、旅游厕所、旅行社、导游、购物、节能减排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第四节对外开放
发展开放型经济。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海南与国际知名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支持海南与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支持国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进入海南,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创建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环境。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方便境外游客赴海南旅游的入境政策。在综合评估执行效果并建立健全外国人在海南入境、居留、出境全过程动态综合管控体系的前提下,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视情况争取增加入境免签证国家。适当扩大国务院已经批准的五个海港口岸水域开放范围,设立游艇停泊点和游艇活动区域。
第十六章政策措施
第一节投融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