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感觉上”危害小些,而实际上,其“潜意识”中的破坏力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3)正是这种对待腐败问题、对社会不良现象“由他去吧”的态度导致腐败有了更广的生存土壤,由反腐败转而也去腐败,距离并不很长。反腐败可以说是在跟人类的贪欲作“斗争”,永远不能寄希望于行使公共权力的人能够严格依靠私德来自我约束。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再抱有幻想,对腐败,无论是“显性”还是“隐性”,都要“零容忍”。
(4)要想使“隐形贪官”现出原形,无处藏身,或者让使其隐形的时间缩短,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制约官员的权力。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改变一些官员“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让官员谨慎用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其次,要全面推动建立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报告及公示制度,只有将官员的财产等重大事项掌握在组织上、曝晒在阳光下,才会真正使官员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操作,一些腐败行为、不廉思想才会“现形”。
(5)综合而言,我们如果“限定权力边界”就必须要回归到“权力的来源”上来,要把权力机制放在人民监督和法制的阳光下运行,并辅以财产申报制度,以及更为严厉的惩治措施,从而加大贪腐的违法成本,使得腐败更好地处于可治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