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4、作为第一作者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技术总结3篇以上,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九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者(省地部门工作的前2名,县乡部门工作的证书获得者)。 (二)地(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者(省地部门工作的前2名,县乡部门工作的证书获得者)。 (三)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者(省地部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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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前2名,县乡部门工作的前5名)。
(四)省星火计划奖二等奖1项的主要完成者(省地部门工作的前2名,县乡部门工作的前5名)。
(五)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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