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和潜力普查评价,编制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普查技术规程,科学测算现有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
2.加快城镇地价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更新城镇基准地价体系,实现基准地价成果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城镇地价动态监测网络,建立土地市场定期分析和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地价指数。
3.加强土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全程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土地闲置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以及国土资源部门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批后监管信息的共享联动机制,完善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的规范与制度。
4.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监测体制。组建省级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监测中心,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监测制度,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评估办法,以及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节约集约用地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全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附件: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08—2012年)总体任务和2008年分解任务一览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