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过流与短路保护
光伏电站需具备一定的过电流能力,在120%倍额定电流以下,光伏电站连续可靠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分钟;在120%~150%额定电流内,光伏电站连续可靠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0秒。
当检测到电网侧发生短路时,光伏电站向电网输出的短路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0%。
5.2防孤岛
光伏电站必须具备快速监测孤岛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其防孤岛保护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
光伏电站的防孤岛保护必须同时具备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应设置至少各一种主动和被动防孤岛保护。主动防孤岛保护方式主要有频率偏离、有功功率变动、无功功率变动、电流脉冲注入引起阻抗变动等;被动防孤岛保护方式主要有电压相位跳动、3次电压谐波变动、频率变化率等。
注:光伏电站与电网断开不包括用于监测电网状态的主控和监测电路。
5.3逆功率保护
当光伏电站设计为不可逆并网方式时,应配置逆向功率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光伏电站应在0.5~2秒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5.4恢复并网
系统发生扰动后,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正常范围之前光伏电站不允许并网,且在系统电压频率恢复正常后,光伏电站需要经过一个可调的延时时间后才能重新并网,这个延时一般为20秒到5分钟,取决于当地条件。
6通用技术条件
6.1防雷和接地
光伏电站和并网点设备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SJ/T11127《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中的规定,不得与市电配电网共用接地装置。
光伏电站并网点设备应按照IEC 60364-7-712《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2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太阳光伏(PV)发电系统》的要求接地/接保护线。
6.2电磁兼容
光伏电站应具有适当的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应保证信号传输不受电磁干扰,执行部件不发生误动作。同时,设备本身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相关设备标准。
6.3耐压要求
光伏电站的设备必须满足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耐压标准。
6.4抗干扰要求
当并网点的闪变值满足GB 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值满足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满足GB/T 15543-2008《电能质
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规定时,光伏电站应能正常运行。
6.5安全标识
对于小型光伏电站,连接光伏电站和电网的专用低压开关柜应有醒目标识。标识应标明“警告”、“双电源”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标识的形状、颜色、尺寸和高度参照GB 2894 《安全标志(neq ISO 3864:1984)》和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执行。
7电能计量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的光伏电站并网点。
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符合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以及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GB/T 17883《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和DL/T 614《多功能电能表》的要求。电能表至少应具备双向有功和四象限无功计量功能、事件记录功能,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本地通信和通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远程通信的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符合DL/T 64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采集信息应接入电网调度机构的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大型和中型光伏电站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电能计量装置由光伏电站产权归属方负责在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与主站系统进行信道、协议和系统调试;由经双方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完成相关检测,出具完整检测报告,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由电网企业和光伏电站产权归属方共同完成竣工验收。
8通信与信号
8.1基本要求
大型和中型光伏电站必须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进行数据通信的能力。并网双方的通信系统应以满足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对电力通信业务的要求为前提,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及调度电话等业务对电力通信的要求。
光伏电站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通信方式和信息传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规定、包括互相提供的模拟和开断信号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一般可采用基于IEC-60870-5-101和 IEC-60870-5-104通信协议
8.2正常运行信号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光伏电站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 光伏电站并网状态、辐照度;
光伏电站有功和无功输出、发电量、功率因数; 并网点的电压和频率、注入电力系统的电流; 变压器分接头档位、主断路器开关状态等。
8.3故障信息
为了分析光伏电站事故和安全自动装置在事故过程中的动作情况,使电网调度机构能全
面、准确、实时地了解系统事故过程中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行为,在大型光伏电站中应装设专用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应记录故障前10秒到故障后60秒的情况。故障录波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
光伏电站故障动态过程记录系统大扰动如短路故障、系统振荡、频率崩溃、电压崩溃等发生后的有关系统电参量的变化过程及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
光伏电站并网点交流电压、电流信号需要接入光伏电站的故障录波装置。保护动作信号、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触发输出信号可接入故障录波装置的外部触发节点。
9系统测试
9.1测试要求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测试点为光伏电站并网点,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并在测试前将测试方案报所接入电网企业备案。
光伏电站应当在并网运行后6个月内向电网企业提供有关光伏电站运行特征的测试报告,以表明并网光伏电站满足接入电网的相关规定。
当并网光伏电站更换逆变器或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时,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
9.2测试内容
测试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对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制定的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电能质量,包括电压不平衡度、谐波、直流分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 2) 通用技术条件测试,包括接地、电磁兼容、耐压、抗电网扰动等; 3) 有功输出特性(有功输出与辐照度、温度的关系特性); 4) 有功和无功控制特性;
5) 电压与频率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6) 安全与保护功能;
7) 光伏电站启停时对电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