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GX/QG—07 安全管理制度 07—1
一 安全组织机构网络管理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及其网络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2、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如下人员构成: 主任:由厂长担任;
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副厂长、党委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担任; 成员:由各分管副厂长(总工)、企管、生产计划、机动、安全(环保)、保卫(消防)、劳工、供销、财务、技术、后勤等单位领导和各车间主任担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劳工科。
3、车间和下设班组的科室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成员3-5人。 4、无班组的科室应设置兼职技安员1人,宜选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兼任。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1人。
5、企业应设立安全专职机构,其人员应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5‰配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6.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6.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 6.1.2负责审查、审批、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企业的长远安全生产规划;
6.1.3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6.1.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和新技术;
6.1.5每季活动一次,分析、研究工厂安全生产状况和职工安全思想动态,解决存在问题。
6.1.6组织安全生产月检查及节假日,开停工大检查、评审各类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处理严重违纪事件。
6.1.7每年年终对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6.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6.2.1在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技安部门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6.2.2每月活动一次;分析、研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对本部门的违章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6.2.3每周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按<<安全生产检查制>> 有关规定进行。
6.2.4检查督促并支持本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和班组的安全工作。 6.3 兼职安全员职责 见<<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6.4 技安部门职责 见<<各部门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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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部门安全职责 技安部门安全责任制
1、宣传、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推行安全科学管理,开展安全性评价,找出重点,进行控制,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3、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4、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5、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组织环境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和“三废”治理工作,并掌握具体情况。
6、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掌握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标准,并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工程项目的审查、竣工验收和成果鉴定并严格把关。 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包括职业病、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负责企业事故档案的管理和填报各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作业、动火的审批。
9、对新职工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10、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1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员会议,研究生产中的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和安全,环保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对因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致职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负责。 14、职能权限:
14.1有权制止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生产和操作,但需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的副厂长。 14.2对企业生产及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单位间发生争执时,有最后裁决权,其裁决决定只有厂长和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才能更改和撤销。
14.3有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14.4对企业内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动提出建议。
14.5技安人员可以进入企业的任何作业场所或区域,检查安全工作及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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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好专兼职消防人员培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6、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8、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保卫工作。
9、经常组织专职和全厂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及消防训练工作。
维修机动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负责机械、电气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2、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前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负责对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4、负责制订贯彻与本系统有关的安全规程,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计划生产部门安全责任制
1、编制计划应按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比例的规定,同时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和检查生产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同时,要实施和检查安全措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 2、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防危险的工程项目,应纳入生产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3、各级生产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责任制
1、不得将有残疾和孕妇工人分配其所禁忌的工作。 2、通过技安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新职工入厂经厂级、车间、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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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 3、督促企业主办的教育培训设劳动保护课程。
4、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安全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 5、根据安全技术部门的意见和上级规定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区别情况实施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突出的部门车间、班组提出必要的奖励措施。
供运部门安全责任制
1、编制防护用品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 2、负责按计划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仪器和原材料。 3、负责对产品安全运输、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安全责任制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从工厂新改造资金中按比例提取年度10—20%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他劳动保护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发给每个职工每年2—3元的安全教育费用。 3、规定标准发放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费用开支并列入成本。
厂办安全责任制
1、对厂领导在厂的各种会议上讲的安全环保内容认真做好记录,作为对厂领导贯彻执行“三同时”、“五同时”的检查考核依据。
2、协助厂领导处理和督促检查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资料及时传递和贯彻执行。 3、加强对小车使用安全的管理和乘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安全规定。 4、负责对工厂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宣传资料、整改措施等的文字打印工作。
工会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各级领导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广泛发动群众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4、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时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5、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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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7、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8、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严格把关。
计量、理化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负责对全厂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建账、建档,确保帐物相符。
2、负责定期对各种计量、压力(温度)仪器和仪表的检测、维修、校对、保证量值和报告数据准确无误。
3、定期对计量和化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4、对因计量、理化方面检测失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后勤部(基建)安全责任制
后勤:
1、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
2、做好饮事机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岗位定人,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基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设计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规程。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三同时”的安全卫生要求。
3、自行施工的,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并检查落实。 4、负责对生产性的厂房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与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其他职能机构安全责任制
1、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关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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