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
培训和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建函教(2011)438号
一、组织领导 二、考试对象
三、报名时间及条件 四、培训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六、考试内容、答题方式 七、相关工作程序 八、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管理办法
(暂行)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考取资格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的管理及有效期 小型项目管理师的权利和义务
3、考试题型
⑴单选题(四选一)
⑵多选题(五选二以上) ⑶判断题(二选一)
⑷案例分析题(2-5大题,4-8小问,
每问均为客观题的答题方式)
4、分值组成:
Ⅰ、专业基础知识分值的组成:
①单选题 共40题 每题0.5分 共20分 ②多选题 共20题 每题1 分 共20分 ③判断题 共16题 每题0.5分 共 8分 ④案例题分析(2大题,每大题4-5小问, 每问1-2分 共12分 共计:60分
4、分值组成:
Ⅱ、专业管理实务分值的组成:
①单选题 共15题 每题1分 共15分 ②多选题 共10题 每题2分 共20分 ③判断题 共10题 每题0.5分 共5分 ④案例分析题(5大题,每大题5小问, 每问2分 共50分 共计:90分
5、考试时间
? 2011年考试时间定在10月29日 ? 9:00~12:00(180分钟)
教材情况
总体考虑:定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各一本, 适当简化。
教材背景介绍
1.此前名称:三级项目管理师;
2.原先授课只有习题集无教材,用书参照二级建造师教材; 3.现在名称:小型项目管理师;
4.现在的教材参照二级建造师教材编写,总体难度降低,内容有所删减,侧重实践;
5.现在的习题集在教材出来之后又作了调整
教材简介
分两大块: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 (共21章) 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共7章)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章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法律体系
?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的部门以及部门法里头所涵盖的一些常见的法律,比如经济法,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2.法的形式
? 侧重法律效力的高低排序 ? 要会辨别法律、法规
法的形式汇总
1.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天津市住宅管理条例 D、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E、建设部颁发《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 的若干意见》
2.下列属于法律的是( )。 A、宪法 B、刑法
C、合同法 D、招标投标法 E、立法法
第二章 民 法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法人(4个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成立
限制行为能力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无民事行为能力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国外的我国居民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①18周岁以上的公民(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为两大类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例:下列不是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是( )。 A、国家管理机关 B、某理工科大学 C、某行业协会 D、某合伙组织
2)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资财富(智力成果)。 例:企业花费一定的经费请有关专家对职工进行专业 知识培训属于( )类客体。
A、非物质财富 B、行为 C、财 D、智力成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 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可分为: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
案例: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由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8日。每月26日,按照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问这个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各是什么? 答:主体:建筑公司、开发公司。 客体:办公楼、工程款。 内容是
1) 建筑公司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提交合格工程; 2)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某大学需要教学楼建设,学校与某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印章,合同中约定了工期、质量、费用等条款,该施工承包合同的客体是( )。
A、教学楼项目和工程款. B、工期、质量等条款 C、双方签订合同行为 D、双方负责人共同签订的合同
?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指民事主体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而进行的行为。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将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即不能转化为民事法律行为。 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 (2)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 律行为。
1、某开发商将采用了特殊工艺的设计任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包给了某设计院。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设计院完成了工程设计。开发商以没有书面合同不符合《合同法》中关于“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由,拒绝支付设计费,则( )。 A、该合同不成立
B、开发商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该合同成立
D、设计单位无权索要设计费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表现在三个方面: 1.标的合法 2.形式合法
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第二节 代理
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
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2)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 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 ? 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