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桩桩监理细则(2)

2019-03-16 12:05

四、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PHC管桩静压法沉桩过程应控制的关键是PHC管桩成品质量、压桩机的合理选择(包括配重)、接装质量、沉桩的质量(包括送桩控制)及最终压桩力和桩顶标高的控制。

压桩机选择不当会引起压桩质量问题或压桩力太小引起压桩不到位,或桩顶混凝土破碎,或桩顶混凝土破碎。

由于接桩质量差,可引起桩位偏差,桩身倾斜,严重者接桩处在沉桩过程中或开挖产生侧向土压力作用下松脱开裂,造成严重事故,所以接桩质量至关重要。

由于地层情况不明或地下障碍物未清除使沉桩困难,造成桩身倾斜或桩身破裂。 如不明确最终压桩力或停压条件,盲目沉桩,则可能使桩身破碎、折断,或者达不到设计标高。因此应及时按实际情况作出判断,防止因沉桩不当造成质量事故。 2、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3、控制PHC管桩成品质量

静压管桩宜在具有合格资质的专门工厂制作。桩身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接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桩身的尺寸及外观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静压管桩尺寸及外观质量的验收标准 项目 粘皮和麻面 质量要求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积不大于桩身总计表面积的0.5%,其深度不得大于10mm,允许作有效的修补 桩身合缝漏浆 合缝漏浆深度小于主筋保护层厚度,每处漏浆长度不大于300mm,累计长度不大于管桩长度的10%,或对称漏浆的搭接长度不大于100mm,允许作有效的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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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磕损 磕损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不大于50cm2, 允许作有效的修补 内外表面漏筋 表面裂缝 不允许 不允许出现环向或纵向裂缝,但龟裂、水纹及浮浆层裂纹不在此限 端面平整度 管桩端面混凝土及主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断筋、脱头 不允许,但当预应力主筋采用钢丝且其断丝数量不大于钢丝总数的3%时,允许使用 桩套箍(钢裙板)凹陷 凹陷深度不得大于10mm,每处面积不大于25cm2 内表面混凝土塌落 桩接头及桩套箍(钢裙板)与混凝土结合处 其它 4、桩的吊运与堆放:

空洞和蜂窝 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小于主筋保护层厚度,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允许作有效的修补 不允许 离心成型后废浆液应到清 (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和施压;如提前吊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PHC桩从高压釜取出后即可吊运和施压。

(2)桩出厂时厂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其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应符合相应的验收批号内容。

(3)桩的吊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桩在吊运过程中应请轻吊轻放,保持平稳,避免碰撞。

②单节管桩可采用专用吊钩钩住管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单节方桩应采用双吊点法起吊,吊点位置应在离桩头0.2倍桩长处。

③桩的运输,陆路宜用平板车,水路宜用驳船。装运时,应把桩扎牢塞进,防止产生滑动或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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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桩被运至现场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除对桩的外观质量合桩身尺寸进行检验外,重点应对桩身在运输过程中是否产生裂缝及碰伤进行检查,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桩严禁使用。

(5) 桩的现场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②应按桩的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③当条件许可下,宜采用“即用即送”的组织方法进行供桩,减少二次搬运即堆放;

④当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单层堆放;叠层堆放时,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 ⑤叠层堆放时,必须在底层桩下设置二道贴地垫木,位置分别在桩身两吊点处。方桩叠堆时,各层间均应设置垫木,各层垫木应上下对齐;管桩叠堆时,层与层之间可不设垫木,但底层边缘处的管桩应用木塞塞紧或用拉条拉紧,防止管桩滚动。 (6)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抱压式压桩机使用的桩,可用压桩机上的吊机取桩;顶压式压桩机使用的桩,需另配备吊机进行压桩。

②对于单层堆放的方桩及叠堆层数不超过2层管桩,可拖拉取桩; ③叠层堆放超过2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 5、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与施工场地标高,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做最终验收。

(3)压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的规定。(强制性条文)

表3桩位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X?80mm 1 桩位 Y?80mm Z?10mm 8

2 桩中心误差 3 4 桩倾斜误差 X?40mm Y?40mm 误差控制在?1% (4)桩基承载力和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规定时,工程桩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对砼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二)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

1、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检查实际进度是否存在偏差和偏差程度,特别是实际进度是否落后计划进度;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特别重视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对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呈现的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的影响,设计对进度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不利施工条件的影响、资金因素、技术因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对于上述影响要做到有预测并及时处理,对关键线路上的影响因素要全力组织解决。进度差异导致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3、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三)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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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四)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对桩基分包、总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

五、 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对静压桩施工过程监理应采取巡视、旁站和发布指令等监理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制定针对性的监理控制措施。 (一)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事前控制措施

(1)核查施工机械选择的合理性,压重的安全性。

(2)核查压桩作业线是否合理,应避免成单方向压桩而造成土体成单方向位移过大而影响已压桩体位移和周边环境。 (3)PHC管桩成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4)对每批进场的成品桩质量进行验收重点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等。外观质量:PHC管桩外观质量要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无孔隙;检验方法:采用直观方法,对桩顶处用小锤敲击听是否有空隙。 (5)接桩用焊条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

(6)对压桩用压力表、规格及质量应进行检查,并审查压力表和油压系统配套校验证书。

(7)审查施工控制网的设置方案是否合理,并对基准线、基准点进行复测,合格后复核小样桩的放样精度。 2、事中控制措施

(1)压桩机行驶的路线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以免压桩机的倾覆。 (2)桩基工程施工前,先进行压桩试验,以确定压桩的有关参数

(3)压桩应一次到位,中途不得停顿。如特殊情况,中途必须停顿的,应将桩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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