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论渊源:美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莫里斯( 1901 —)提出的符号学三大关系:符号与其所指称或描写的实体与事件之间的关系是语义关系,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是符号句法关系,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是符号用法关系。文学语言中的风格因素基本上可以化归为这三类符号学意义中的一种或几种。译者如果能把一个词语或一段话语的全部意义同时传递给译语读者,那自然很理想;因为这样就达到了原文与译文的完全对等。
4、从信息论的角度来看,翻译活动的全过程牵涉到五个重要的因素,即:①原文信息、②原文作者、③原文接受者(包括作为原文第一读者的译者以及译文读者)、④沟通原文作者与原文接受者的交际渠道(包括具体的交际场景、交际媒介和宏观的社会文化环境)、⑤语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