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式下“三农”工作的不断变化和需求,不能老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
(二)工作方法要转变。
要从过去的“粗暴型”向“和风细雨型”转变,要向服务型、引导型和扶持型的人才的转变,要把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改变农村落后的状况作为第一要务,把怎样让农民安居乐业作为一种责任和任务。这样我们在农村的工作才能更好地找到切入点,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更加融洽。
(三)工作作风要转变。
要变被动“上访”为主动“下访”,扎根在基层,深入农村实践,熟悉农村工作情况,要善于把农民由工作关系变成朋友关系,了解他们的愿望、意见和建议,然后对症下药来整理我们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四)发展思路要转变。
要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当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实现农民增收,其关键在于我们乡镇干部如何引导,如何当好他们的参谋。我们乡镇干部要利用一切政府资源、信息、技术、服务的手段拓宽农民致富渠道。
(五)上级政府要转变对乡镇工作的指导机制。 上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的战略高度,加强对乡镇工作的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新问题,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乡镇干部的积极性,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创新任务的分派机制,充分考虑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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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和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下达指标,一方面,要坚决取消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减少不必要的“一票否决”事项,减少对乡镇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切实为乡镇政府“松绑”。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务服务工作的考核,引导乡镇政府尽快转移工作重心。真正重视乡镇建设,真正关心乡镇工作,真正爱护乡镇干部。把对乡镇干部的关心爱护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并贯穿于乡镇干部的思想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各个环节之中。
(六)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要转变。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配臵相应的财力。明确规定确需镇政府配合完成的工作,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费和必要的条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各乡镇实际情况拨发公用经费,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应进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试点,扩大“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建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在保持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代编、收支上划、帐户统设、集中核算、自求平衡”的管理办法。
(七)理顺县乡的条块关系。
对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要慎之又慎,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今后如无重大情况,不再实行部门垂直管理体制。从长远看,要考虑对部门垂直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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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进行改革,工商、质检等部门,应逐步归位到各级政府。对目前派驻到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党组织必须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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