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CXWJ(H)/ZY31-2007
编 写: 安全部 审 核: 李建跃 批 准: 蔺福成 状 态: 受 控 分 发 号:
2008-04-08发布 2008-04-08实施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CXWJ(H)/ZY3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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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理由 更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时间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CXWJ(H)/ZY31-2007
1 目的
为了满足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下,使本公司固体废弃物污染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并使其达到预期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适用于体系内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达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做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程序。
3 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对体系内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置进行协调监督管理。 3.2 工程管理部及各项目部负责建筑施工中建筑垃圾处置和外运工作。 3.3 行政管理部负责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输与处置。 3.4 销售部负责危险废物分类和处置。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分类、回收,及可自行处置的固体废物。 4 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物控制原则
4.1.1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4.1.2 各部门根据《固体废物管理程序》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固体废物种类、性质、来源、产生量、处理方式等,分类收集、储存,定期集中处置。
4.2 固体废物的分类
分类 回收利用情况 可回收利用 一般废弃物 不可回收利用 可处置的 危险废弃物 不可处置的 4.3 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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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名称 废金属、含铁尘泥、冶金渣、氧化铁皮、切割渣、废旧耐火材料、废塑料、废橡胶等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酸碱中和废泥等 含油固体废物、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旧电脑及耗材、其它废旧电器等 废旧日光灯管、废旧蓄电池、石棉、废树脂等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CXWJ(H)/ZY31-2007
安全部和行政管理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4 固体废物的处置
4.4.1 一般规定
a) 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b)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部门必须采取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c)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d)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报安全部审批,并采有效防护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e) 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部门,安全部责令其限期治理。责任部门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收集箱的分类与废弃物的收集
序号 1 2 3 收集箱的类别 生活垃圾箱 含油固体废物箱 废钢收集箱 零部件等 废弃塑料薄膜、尼龙轴、橡胶管、橡胶密封圈、废弃喷漆皮、4 5 6 塑料、橡胶收集箱 橡胶皮带等 废纸收集箱 工作活动危险废物收集箱 旧日光灯管等 办公用纸、报纸、及各类印刷品等 办公活动产生的墨盒、色带、高汞电池、废旧电脑及耗材、废主要收集内容 废弃食物、烟头、茶叶、食品袋、清扫的垃圾和落叶等 含油锯末、油手套、油抹布、油棉纱、油工衣、鞋等 切割渣、含铁尘泥、氧化铁皮、切割余料、废钢绳、废弃机电各部门按分类要求设置收集箱,分类收集,不得混放。公司统一规定固体废物收集箱的颜色和标识。数量、大小、尺寸、放置地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报安全部备案,地点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动。具体分类和颜色如下:生活垃圾箱兰色;含油固体废物箱黄色;废钢收集箱黑色;塑料和橡胶收集箱红色;废纸收集箱绿色。标识要有收集箱名称和放置的废物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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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CXWJ(H)/ZY31-2007
各部门必须统一设置生活垃圾箱、含油固体废物箱、塑料和橡胶收集箱三种,其它两种不做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产生废物的情况确定。
4.4.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a) 各部门对其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进行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 b) 各部门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在规定的场所贮存,设置明显标志,由销售部统一委托有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资格的单位处理处置。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要做好处置记录。
c) 各部门管理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d) 公司主要固体废物处置由销售部、保卫部、行政部负责:
——销售部对钢渣进行随生产随时外运处理,供其它建材厂回收利用,外运时保卫部、行政部监管;
——销售供应部对铁渣进行处理,部分水渣,随生产随时外运,供其它建材厂回收利用,外运时保卫部、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管。
e) 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4.3 生活垃圾处置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公司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b)行政管理部负责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并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c)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4.4.4 危险废物处置
——办公活动产生的墨盒、色带、高汞电池、废旧电脑及耗材、废旧日光灯管,实行交旧领新,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定期交由销售部集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它危险废物包括含油固体废物、废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旧蓄电池、石棉、废树脂、废酸、碱等由产生部门分类收集,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定期交由供应销售部统一委托有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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