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2)

2019-03-16 14:38

关科室,依据征地审批权限,将征地报批资料报有权机关批准。重建基地用地资料一并报批。征地过程中的各项税费项目,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一并缴纳。

⑥上缴有关税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照审批要求,及时上缴征地相关税费。

⑦征地拆迁补偿:根据审批文件,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委托市征地拆迁事务处对被征用地块进行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和劳动力安置补偿。补偿费由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征地拆迁项目预决算进行统一支付。

⑧入库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完毕后,征地拆迁事务处将被征用土地交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填写《土地入库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1)确定地块。根据《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拟收回、收购的地块。

(2)权属核查。对拟收回、收购土地的权属、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3)征询意见: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向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等管理部门征询意见。

(4)费用测算:根据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和房产评估结果和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收回、收购储备补偿标准,测算土地补偿费用。

(5)方案报批: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方案,经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房地产、财政、监察等部门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参加的土地收储业务会审小组(以下简称会审小组)会审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举行听证。 (6)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或签订收购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方案批准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7)实施补偿:以有偿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当自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下达后30日内,根据土地交付情况,将补偿费用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收购土地使用权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费用。

(8)注销登记。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对无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在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的同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有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补偿费用全额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收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到土地收购的定金或者约定费用后15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9)交付土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付土地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扬府办发〔2010〕131号--扬州市教育局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