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前 言
一、概述
郑州煤炭工业(集 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原名郑州市二七区三李煤矿,属于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的现有生产矿井,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候寨乡三李村境内,批准开采二1煤层,原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采用一对立井上下山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郑州市二七区三李煤矿属于需整合矿井,经郑煤集团公司与郑州市二七区三李煤矿协商,达成合作组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协议。“根据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郑煤集团煤炭资源整合遗留问题的批复》豫资源整合办[2005]24号,三李煤矿与李宅煤矿各自系统独立,生产能力均为30万吨/年”。三李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9万吨/年提高到30万吨/年,矿井需进行技术改造。三李煤矿有限公司委托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该矿进行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及专篇编制,我公司首先编制了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报郑煤集团公司。郑煤集团公司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以(郑煤集团设字[2005]21号)批复,根据批复意见编制完成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郑煤集团公司对三李煤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初审后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2005年12月4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以豫煤规[2006]527号批准了该设计。根据批准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我公司编制完成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本安全专篇包括设计说明书、主要机电设备和器材目录、概算书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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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图纸。
二、编制设计的依据
(一)国家政策、法规、条例、规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 4、《煤矿安全规程》(2004); 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6); 6、《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1992); 7、《矿井防灭火规范》(1982); 8、《矿井防治水工作条例》(1986); 9、《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1996);
10、《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及反风规定》(1989); 11、《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995); 12、《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标准》(2002);
13、《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压煤开采规程》(2000); 1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煤安监监-字[2002]65号)。 (二)矿方提交资料文件等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2、《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三李煤矿二1煤层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煤尘爆炸性鉴定; 4、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5、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部《二七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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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煤矿矿井涌水量预计》
6、设计委托书; 7、其它。 三、设计指导思想
设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神,全面分析矿井建设、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结合该矿现有井上、下工程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特点,以切合实际、安全实用、满足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为原则,依靠科技进步,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为矿井的高产高效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设计的主要特点和安全评价
1、矿井开拓系统:根据本矿涌水量较大的特点,设计在深部建一主立井,采用上山开拓,水仓在主井底,位于井田的最低部,排水顺畅,排水能力强,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
矿井现有主副立井二个,主井直径3.2m,装备一对0.75t非标罐笼;副井直径2.2m,装备0.5t非标单罐笼。二井均为钢丝绳爬梯。矿井能力提高后,主副井提升均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需要,设计对现有主立井进行技术改造,改主井为副井,现有副井断面小且不便于扩修,予以报废。新建二个立井,即在深部新建一个主立井,在南部边界新建一个风井,主井和风井内布置梯子间,形成了矿井的二个安全出口。技术改造后,全矿井筒数目三个,一个水平开拓全井田,形成立井单水平上山开拓方式,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水平标高为+15m。全井田划分为二个采区,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投产的11采区位于井田东部,采用双翼布置、走向长壁炮采放顶煤采煤法。矿井开拓开采系统完善可靠,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
2、工作面支架选型:根据回采工艺要求,回采工作面采用DZ22-30/100型单体液压金属支柱和长度2400mmΠ型金属顶梁支护。体积小,重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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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操作,整体性强,安全性好。
3、井巷支护:根据小型煤矿支护特点和本矿井下实际,井底车场、回风上山巷道及硐室大部分是岩石巷道,一般采用锚喷或砼浇支护,井下其它煤巷一般均采用U型钢或矿工钢支护。
4、通风系统:矿井采用副立井、主立井进风和回风立井回风,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矿井总风量52m3/s,风量充裕。采用二台高效、节能、低噪声的煤矿专用BDK-6-№19型矿用对旋轴流式通风机进行通风(配2375KW防爆电动机)。全矿井反风采用主扇风机反转来实现,区域及局部反风通过巷道布置和井下通风设施来实现,可满足全矿井、区域及局部反风的要求。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供电”,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KDF-6.3对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Q=625~350m3/min,H=900~650Pa,N=30KW32)和Φ630胶皮风筒供风。矿井正常设三个掘进头。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只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就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5、防灭火系统:根据该矿二1煤层自燃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的特点,在井上下设专用消防材料库,按防灭火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建立完善的井上下消防洒水系统,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通风系统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 并加强地面防灭火措施,及时消灭火灾事故隐患,从而可以有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6、防尘、防爆、隔爆:本矿煤尘没有爆炸性,井下不设隔爆设施。为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设计要求加强采掘运的喷雾洒水、湿式钻眼、回采面煤层预注水、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采用合理的风速、风流净化、个体保护、环境监测和设置水幕等综合防尘技术措施,从而可以有效避免粉尘事故的发生。
7、瓦斯防治系统:本区二1煤层按高瓦斯矿井设计。要求矿方在技术改造期间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压力、放散初速度等瓦斯地质参数,履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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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程序,确定矿井瓦斯等级,按批准的矿井瓦斯等级进行安全管理。配备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合格过硬的瓦斯监测队伍。井下配备有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按测定的煤层瓦斯地质参数进行专项瓦斯抽放。并通过加强矿井的通风和瓦斯监测监控等措施,预防瓦斯积聚和浓度超限,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要求,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并做到“四对照”。按防治瓦斯规定配备监测监控仪器仪表,以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8、防治水方面:工业场地及井口标高高于邻近区最高洪水位标高,工业场地内设置了防洪、排洪沟等设施,可有效防治地表水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配备完善的矿井排水系统,制定探防水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防水原则。井下采取了综合防治水措施,可有效地防止井下水灾的发生,并且一旦井下发生水灾,能够确保主排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转和井下人员的安全撤离。
9、监测监控系统:矿井设置完善的KJ9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要求地点设置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负压、烟雾、风机开关、设备开停等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在采掘工作面设置瓦斯电及风电闭锁装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预防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程度。
10、矿山救护:根据本矿实际情况,该矿矿山救护工作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援中心承担,矿井与集团公司救援中心均在郑(州)新(密)公路旁边, 砼路面,路况较好,距离25公里,20分钟即可到达,符合救护工作要求,能够保证矿井发生灾害后的及时救护任务。
11、矿井供电:矿井具有专用双回路供电电源,设计10kv双回路供电电源接自新建的三李110KV区域变电站,该变电站与矿井技改同步实施,电源可靠。
12、本矿井安全设施总投资 167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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