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08〕55号

2019-03-16 16:30

办 法

院发?2008?55号

唐山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加强课程建设是有效落实培养计划,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落实质量工程,做好我院重点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申报与评选

第二条 申报范围

凡列入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术)基础课和特色专业课程,均可申报。

第三条 申报条件

1. 申报重点建设的课程必须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 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的教改思路和建设能力,并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 所申报课程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主讲教师不少于三人,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建设基础,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良好。

4. 所申报课程的教师能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与本门课程相关的教研成果。

第四条 评选原则

1. 课程建设负责人及主讲教师队伍有较高的教科研水平; 2. 课程在人才培养中占有重要地位,基础较好; 3. 课程建设目标明确合理,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4. 课程建设效果好,有特色。 第五条 申报与审定程序

申报与审定程序为:课程负责人申报、系(部)初审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三章 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建设内容

第六条 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是队伍结构、教师风范、教科研水平等。

第七条 教学内容建设。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建立相对稳定与及时更新相结合的新型课程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第八条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要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针对课程的不同特点,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设计。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运用,实现重点建设课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第九条 教学条件建设。主要是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及网络教学环境等。

第十条 教学管理建设。主要是规范教学管理,改革考核方式,完善教学监控与评价机制等。

第四章 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第十一条 院重点建设课程每年立项一次,项目的建设期为二年,采用项目制进行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实施评审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1.日常检查:重点建设课程的日常检查由承担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各系(部)要根据建设规划进程,每学期期末对本单位重点建设课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做出书面总结。对组织工作不力、建设工作起色不大的课程,系(部)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点建设课程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和建设规划,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学院划拨下一轮建设经费。对中期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再划拨经费,整改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

3.结题验收:课程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唐山学院课程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并撰写课程建设结题报告,向教务处提请验收。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根据结题报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做出鉴定。鉴定合格后,授予“唐山学院重点课程”称号,有效期三年;鉴定不合格,一年内可再申请验收一次,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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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未通过验收。

第十二条 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给与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连续两年不得申报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等建设项目。并视具体情况对已支付的建设经费从承担单位教学经费中部分或全部扣回。

第十三条 学院的精品课将优先从重点课程中遴选产生。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级别等同于院级教研课题,项目组成员的教研工作量每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每建设年度100分,其它课程每门每建设年度50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教务处复核,由高教研究所计入年终考核。

第五章 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设课程的示范作用,促进我院整体课程建设水平的提高,要对重点建设课程加强运行管理。

1. 课程上网:学院重点建设课程必须实现网上运行,项目负责人负责本课程的维护和升级。

2.重点建设课程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仍要不断完善课程建设,及时更新网络资源,确保重点建设的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3. 重点建设课程视为职务成果。凡享受“唐山学院重点课程”期间,其上网内容和非商业性使用权归属学院。项目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由于项目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由所在系(部)、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重点建设课程 管理 办法

唐山学院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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