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结合,它们体现的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因而具有不同的制度特征。所以,上述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样的观点只看到市场经济具有的共性特征,却没有看到市场经济不同的个性特征。
小问题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两者之间是毫无联系的。
①、判断:错。
②、理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们体现的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因而具有不同的制度特征;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其都是市场经济而言,两者具有共性;所以,上述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样的观点只看到市场经济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却没有看到市场经济的共性特征。
小问题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
第二,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是因为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因此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第三,既不能因为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将它们排除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也不能因为它们属于基本经济制度而认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小问题4: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不应该强调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吗?
观点错误。
第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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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任何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小问题5: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所得属于按劳分配收入吗? 观点错误。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的实现和保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属于主体地位。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因而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所得不属于按劳分配收入所得。
小问题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富裕程度的差别同两极分化有无本质区别? 第一,两极分化与阶级分化相联系,先富后富的差别则不包含阶级分化的内容。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富裕程度的差别同两极分化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两极分化是私有制和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内容指一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积累,一极是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它和阶级分化联系在一起;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为克服平均主义提出和实施的政策,其内容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它不包含阶级分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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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一、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
二、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②、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性。第一,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第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国体形式。
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第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第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三、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内容是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性。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优越性。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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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多年来,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实践证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含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②、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必然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民主人士的共同选择。
③、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第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执政党的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广泛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建言献策。第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成就,充分彰显出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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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③、民族区域自治适合中国国情。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来,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事业持续进步。第二,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要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
六、为什么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
①、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首先必须保证他们在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好家作好主,这是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
②、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
七、怎样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内涵和重要意义?
①、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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