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环保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2019-03-16 18:21

吉安县环保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适用于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2、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工作职能,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3、岗位责任制遵循的原则:因事设岗、职责分明;权责一致、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4、严格实行一人一岗、一岗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

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外来人员来我局办事时第一接触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做到:

1、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并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2、对属于其他股室职责范围的事,要将来人带到有关股室;

3、因不负责任而使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来人有意见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三、限时办结制度

外单位及个人来我局办理环保事宜,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

1、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应严格按照办结最短时限规定,按时办理完结;

2、凡需延长办结时限的重大事项,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告知延长的时间,并在延长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目前无法办理的事项,应当场退回,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四、服务承诺制

对以下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简化办事环节。我局承办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

2.实行结果公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比较关注的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按月或按季向社会予以公示。 3.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高效。

4.加强“12369”环保热线建设。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查处各类污染投诉。

五、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

1、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项目、标准等。

2、对内公开主要包括:排污费收管用、财务收支等。 (二)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建立政务公开栏、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印发办事手册或会议通报形式。对外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形式进行。

六、勤政制度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每月公布考勤结果。

2、提高服务水平,上班衣着整齐,文明用语,礼貌街人,微笑服务。

3、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或离岗。

七、责任追究制

对出现违反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绩效考评制度

(一)考评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二)考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量化考评和定性考评。

(三)绩效考评内容及办法按照市、县局考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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