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 项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00万以下 500-1000万元 1.5—2.5 1000万元—3000万元 2.5—5 备注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8000元 5000元 2.5—4.5 5.5折 0.8—1.5 不评估 1—2 5.5折 2—4 5折 4.5—10 5折 1.5—3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附件: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元/日 600—800元/日 400—600元/日 200—400元/日 备注: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估算投资 咨询评估项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3000万元-1亿元 6-14 12-28 5折 4-8 5-10 5折 1-5亿元 14-37 28-75 5折 8-12 10-15 4.8折 5-10亿元 37-55 75-110 4.9折 12-15 不评估 15-20 4.8折 20-25 4.8折 25-35 4.8折 10-50亿元 55-100 110-200 4.9折 15-17 50亿元以上 100-125 200-250 4.8折 17-20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较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备注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附件: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1000—1200元/日 800—1000元/日 600—800元/日 备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亿元)咨询服务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0.3以下 5-6 按上限5折 0.3-2 6-15 按上限5折 2-10 15-35 按上限5折 10-50 35-75 50-100 75-110 100以上 110 按上限5折 按上限5折 按上限5折 1-2 0.8-1.5 按标准适当减少 2-4 1.5-3 按标准适当减少 4-7 3-7 按标准适当减少 7以上 7-9 按标准适当减少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标准适当减少 财政拨款单位,一般缴款书支付 0.5-0.8 0.8-1.5 1.5-2 2以上
附件: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元 备注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日收费用标准 1、高级咨询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1000—1200 800—1000 600—800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折扣 备注 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 100-300 3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0以上 1.5﹪ 1.1﹪ 1.1﹪ 0.8﹪ 0.5﹪ 0.25﹪ 0.05﹪ 0.01﹪ 1.5﹪ 0.8﹪ 0.8﹪ 0.45﹪ 0.25﹪ 0.1﹪ 0.05﹪ 0.01﹪ 1.0﹪ 0.7﹪ 0.7﹪ 0.55﹪ 0.35﹪ 0.2﹪ 0.05﹪ 0.01﹪ 全折 9折 8.5折 8折 8折 8折 8折 8折 注:1.按本表费率的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估算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
(240-100)万元×0.7﹪=0.98万元 合计收费=1+0.98=1.98(万元)
五、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基础 收费标准(‰) ≤100万≤500≤1000≤5000≤1亿>1亿元 编制工程量清单 备注 工程造价 6折 5.5折 5折 3折 5折 4.9折 4 万元 3.8 万元 3.2 万元 2.8 元 2.5 元 2 注:如工程造价为32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如下: 100万元×4.0‰=0.4万元 (320-100)万元×3.8‰=0.836万元 合计收费:=(0.4+0.836)×1.25=1.545(万元)
六、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1、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岩土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查 1000元/组日 1360元/台班 1680元/台班 勘查设计和测设按标准8折计取 注: 估算值以发改委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 预算值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关于规范和降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的通知
合价房〔2013〕72号
各县(市)物价局、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机构: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05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安徽省物价局、计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皖价经费字〔2000〕1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3]95号)规定,现就规范和降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
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二、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
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三、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
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四、 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
构与委托方根据本通知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