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台账应当包括:
(一)案件信息: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案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二)案件调查情况: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金额、案件调查报告及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情况等。
(三)案件审结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方案、责任人追究意见及审核意见,采取的监管措施,案件审结报告等。
(四)后续整改情况:后续整改报告、责任追究及后续评价情况等。
第十六条 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确认为案件后,银监会相关部门和银监
局应当将原案件风险信息台账转登记为案件信息台账。
第十七条 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撤销后,银监会相关部门及银监局
应当立即在台账中登记撤销。
第十八条 台账登记原则上应当在各环节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登记内容应当要素完整,
且与向上级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报告内容相一致。
第十九条 台账是案件处置工作档案的起始部分,应当与此后案件处置各环节形成的记
录、纪要、报告和分析资料等,作为案件处置工作档案材料,统一存档。
第五章 案件统计
第二十条 案件经司法机关结案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
填报案件统计信息。案件性质与金额以司法机关结论为准。
第二十一条 司法机关结论与原案件信息报送时填报情况不相吻合的,按司法机关结论填
报案件统计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相关信息,或者漏登、迟登、错登
相应台账。违反本办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高效
率,促进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交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办公厅、法律部门、各机构监管部门、案件稽查部门及银监会各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组成,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办案机构列席会议。
第三条 银监会银行业案件稽查局是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案件稽查
局,负责安排联席会议的召开,保障联席会议工作有效运转,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各组成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议,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召开联席会议的提议原则上应当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向联席会议办事
机构提出并书面提交会议议题。
接到国务院或银监会领导批办的案件,或者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相配合事项时,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其他特殊情况下,经有关与会单位同意,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第六条 根据会议议题,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相关组成单位共同举行。联席会议的组成
可以采取以下形式:案件稽查部门与某一机构监管部门;案件稽查部门与若干机构监管部门;案件稽查部门与机构监管部门及相关银监局,以及联席会议组成单位提议参加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共同举行。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通报案件形势,分析案件特点,做出案件预判,提示案件风险; (二)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防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统筹工作安排; (三)组织办案队伍,部署案件调查,确定案件性质,组织案件处置; (四)确定问责尺度,督导后续整改,安排专项检查,组织后续评估; (五)评估案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
第八条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有义务主动通报、交流相关工作信息,实现案件防控工作信息
共享。这些信息包括:
(一)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的会议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的规划和安排; (三)银行业案件统计与分析资料; (四)银行业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快报; (五)重大案件案情调查报告及案例分析;
(六)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相关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七)其他应当通报的信息。
第九条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应当派出与会议议题相适宜的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代表应当获
得授权代表本部门发表意见。
第十条 联席会议的决议或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送各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各参会单位
有履行会议决议或决定的义务。变更、撤销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应当由联席会议通过。
附件一:
案件风险信息快报
××年××期
签发人: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报应含以下内容:
一、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及案件(风险)事件概况。 二、涉及人员及情况。 三、风险情况、金额损失预判。 四、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本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办部门: 主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案件信息确认报告 确认报告号:××年××期
签发人: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信息应含以下内容:
一、案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及案情概况。 二、涉及人员及情况。 三、涉案金额及风险情况。 四、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本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据此情况,我单位认为此事件已构成案件,特此报告进行案件信息确认。 承办部门: 主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 撤销报告号:××年××期
签发人: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以判断不构成案件的理由及依据)
据此情况,我单位认为此事件不构成案件,特此报告进行案件风险信息撤销。 承办部门: 主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