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第93条 支架邻架操作(尤其是下架操作上架)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顶板从架间掉矸伤人。
第94条 移架人员要注意千斤顶压铁受力情况,不得硬推,使压铁销子切断伤人。
第95条 支架推移时,如果阻力过大,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严禁硬拉、硬推。
第96条 工作面移架要追机作业,移架距离采煤机后滚筒4~6架,若移架速度赶不上采煤机运行时,可采取插花移架,但如果是破碎顶板,必须停机移架或拉超前架,以控制顶板。
第97条 移架时,支架可下降150~200mm之间,以移动支架为标准。在破碎顶板下,必须带压移架,移架过程中,应及时调整支架。
第98条 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防止升架损坏侧护板或出现压架,爬架现象,工作面严禁超高,使支架不接顶而造成倒架。同时也要防止因采高过低而压死支架。
第99条 移架过程中,如发生掉顶、抽条、严重片帮时,必须及时刹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在刹顶,做临时支护时,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100条 升架时,应给支架以足够的初撑力,与顶板严密接触。移架全过程完成后,必须将操作手柄打到零位,并关闭截止阀,任何人不准随意乱动。
第101条 严格掌握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平、直”,遵循顺序推溜的原则,不准任意分段或由两端向中间挤推。
第102条 推溜距移架的距离不少于6m,最远不超过15m,刮板输送机的弯曲段长度不得少于15m,严禁出现陡弯,移后刮板输送机要求成一直线。
第103条 推溜工作应在刮板输送机运行时进行,不准停车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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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但停车时允许推上下机头。
第104条 每次推溜必须推移一个步距,若因机道有台阶,矸石块等障碍物,推不动溜子时,应进行返刀或人工清理,人工清理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若顶板破碎,必须进行临时支护。
第105条 推够上下机头时,必须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杂物清理干净,以防机头漂起,损坏过渡槽。移后,上下机头不能落后,也不能超前。
第106条 推溜时,工作人员应在架箱内作业,防止锚链、压铁弹崩伤人。还要注意观察,避免挤破电缆、水管等。
第107条 移上下机头,一般不允许用绞车或单体柱进行,若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严禁单体柱顶住电机,减速器等。
第108条 移转载机前,应检查机头处巷道两帮及顶板情况,还要注意电机接线嘴和电缆距煤壁的距离,若有擦帮碰顶现象,必须提前处理,禁止硬移。
第109条 移转载机要注意转载机头与皮带机尾的搭接情况,机头必须爬在机尾的承载段上,同时注意观察转载机尾,防止拉过。
第110条 移转载机前时,若受煤架歪斜,机头前巷道低窄而阻碍机头移动时,必须进行处理,严禁硬过,还必须清理推移装置及转载机周围的浮煤杂物。
第111条 推移转载机时,应使两侧的千斤顶推力平衡,避免偏移,移动时,转载机两侧禁止行人停留或作业,防止挤伤人员。
第112条 用绞车移转载机时,必须有专门的保安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文规定。
第113条 上下机头不准滞后,但允许超前100~200mm,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成一直线,严禁局部超前或落后。
第114条 工作面人员不准在溜槽内行走,不准跨越运转中的刮板输送机,不准靠或坐在挡煤板和锚链上。
第115条 进出工作面必须走上下安全出口,不得翻越刮板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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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下机头。
第116条 工作面行人必须走架箱内或支架前立柱与挡煤板之间。
第117条 皮带输送机应设置过人天桥,其它处行人不准跨越。 第118条 皮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处巷道要保持设计高度。必须清理上下帮及皮带架间浮煤杂物,保证运输通过所需空间。
第119条 检查移机尾装置的完好情况,保证绞车按钮灵活可靠,压柱齐全稳定,绳与绞车匹配,连接牢固。
第120条 移承载架时,应慢速移动,阻力过大,不准硬拉。绳道上下帮及绳头固定处不得行人或停留。
第121条 移后的承载段应与皮带输送机机身保持平直,并与装载机搭接良好。
第122条 正确使用皮带张紧绞车,时胶带具有足够的张紧力。
第十一节 倒架与压架处理
第123条 综采工作面预防咬架、挤架、歪架、倒架技术措施,应根据煤层和赋存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124条 扶架作业区禁止行人与停留,一切人员应在离作业点5~10m的正常支架箱内,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第125条 扶架前,应清理扶架间底座上的障碍物。若顶板破碎时,应加强顶板的维护,安全可靠时方可扶架。
第126条 处理倒架拉不动时,不得强行操作,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设备。
第127条 处理压架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需放炮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方可作业。
第128条 遇顶板破碎,采用挑顶,卧底处理压架时,首先应在支架两侧架设临时走向棚。防止局部冒顶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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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工作面两巷维护
第129条 工作面移交生产前两巷最小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130条 两巷的维修管理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其维修措施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131条 回收拱形支架和梯形支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并保护电缆、水管不受损坏。每回收一架后,要立即把顶刹实,以防矸石窜落。
第132条 回、替棚子应由里向外,依次进行,在维修现场有空顶时,必须留有专人进行监护。
第133条 对两巷中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要注意自动卸载现象得发生,以防倾倒撞伤人员。
第134条 机巷维修或提棚,要注意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开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节 移动设备列车
第135条 移动设备列车前,列车两侧及道轨上的杂物,必须清净,列车附近及列车前的巷道,要够宽够高,不得有擦顶、碰帮现象,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第136条 设备列车必须入轨,列车间连接必须可靠,移动前必须切断工作面高压电源,并拔出接地极。
第137条 移设备列车,绞车速度适当,禁止猛拉硬移,禁止绳道及列车处的上下帮行人或作业。
第138条 遇到列车下坡时,列车后方必须用绞车牵拉,禁止放飞车。移后必须采取防跑措施。
第139条 电气列车移动前,应定好移动位置,严防拉坏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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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或设备。
第140条 移动列车后,应将电缆盘好、放牢。并设好接地极。
第十四节 防尘
第141条 工作面机头及转载点要保持出煤洒水,减少煤尘,采煤机内、外喷雾必须完好和使用。
第142条 机电设备上的煤尘,应保持班班清理,尤其是电气设备,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无煤尘堆积。
第143条 两巷各设水幕一道,保持出煤洒水,,净化空气,。对风巷实行定期洒水冲尘,同时作业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
第144条 要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实行煤体采前注水,湿润煤体,搞好综合防尘。
第145条 对于放顶煤,煤尘较大时,除支架放煤口设置喷雾外,同时在工作面放煤下风流设置2~3道水幕。
第146条 工作面支架间保持班班洒水冲尘,防止煤尘堆积。
第十五节 电气
第147条 所有电气工人要熟练 电气设备使用性能和一般维护技术,保证设备完好,允许可靠。
第148条 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要坚持做到停电挂牌,专人看管。谁停电,谁送电。
第149条 定期检查定期设备的防爆性能,绝缘性能,保护性能和使用性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配件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生产。
第150条 通讯、照明设备和保护系统,严格按成套设备选型配套使用,生产过程中,不得任意损坏,甩掉保护系统。
第151条 综采工作面定期设备,配备40Kw以上功率设备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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