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共山山
东省文明青团山东省东省教育东省少工办
委 厅 委
鲁青联?2011?125号
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省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
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 二、评选机构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省少工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山东美德少年”20名,表彰提名奖3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6月1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12月)。通过组织渠道下发活动通知,并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2.基层推荐(2012年1月至3月上旬)。基层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三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广泛开展践行美德标准、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少年儿童道德典型,提出推荐人选。
(2)个人自荐。认为自身符合“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中
小学生,可主动向所在县(市、区)级少工委自荐,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县(市、区)级少工委负责到推荐人选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镇核实情况。
(3)社会推荐。广大市民发现身边有符合“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少年儿童,可直接向县(市、区)级少工委推荐,并帮助县(市、区)级少工委与推荐人选取得联系,县(市、区)级少工委负责到推荐人选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镇核实情况。
3.组织审核(2012年3月中旬至下旬)。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它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社区及村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每市确定6至8名候选人,由市级少工委报省活动组委会。
4.确定正式候选人(2012年4月上旬)。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和投票,按照票数多少,产生50名正式候选人。
5.集中公示(2012年4月上旬)。在省级媒体对5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投票评选(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投票分为三种方式。一是群众投票。活动组委会在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上发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事迹资料、照片等,公布网络投票、手机投票、邮寄信函投票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票;二是公众代表投票。活动组委会组织由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
范、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志愿者等组成的“公众代表团”进行投票;三是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委员会成员对5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投票。
三种方式投票的分值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得出每位正式候选人的总分,提出“山东美德少年”和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7.审批表彰(2012年5月下旬至6月)。省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联合命名表彰,并于六一儿童节期间举行颁奖晚会。
七、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市、区)、市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审核盖章。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用 A4纸,左侧竖线装订,制作5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地市和姓名。
各市少工委请务必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山东美德少年”推荐材料、本市确定推荐人选的情况说明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少年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张子涵、杜盘恩,联系电话:0531-82073829,传真:0531-82073827,电子信箱:tswsnb@163.com,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邮编:250002。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山东美德少年”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