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内丘县人民政府
乙方:河北德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促进经济发展,加快荒山绿化、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内丘白塔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园(暂定)。 二、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 三、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打造生态(农业)观光、林果采
摘、户外运动,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科普教育、有机食品、养植、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四、 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地址位于内丘县候家庄乡白塔村
东峪沟,占地包括白塔村东峪沟全部沟道,山坡、果树、土地约四平亩左右(以四至及有关部门测核为准)。 五、 甲方承诺:
1、 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全部优惠政策。 2、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包范围内土地承包;流转等一切合
法手续,承包年限为50年。
3、 甲方负责乙方顺利进场接收进行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享
有国家规定的土地承包及流转的一切合法权益。
4、 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手续,在经乡政府同意与村签定正式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后90天内负责乙方办理完承包范围内林权证移转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旅游、国土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5、 甲方保证乙方在经营期间S328省道与东峪沟之间道路
畅通,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建设期间,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 六、 乙方承诺:
1、 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共十年完成项目
规划全部建设。
2、 乙方依法享受全部承包范围内合法收益,自主经营,环
保达到当地环保验收标准。
3、 优先安排当地村民企业用工,按章纳税。
4、 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土地承包法》经县、乡政府同意,
在白塔村签定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村委会土地承包费用。 七、 组织实施:
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 天内负责协调乙方与白塔村民委员会签定正式土地承包(东峪沟)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签定后乙方在顺利进场后1个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
2、根据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
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内丘县人民政府 代表人;
乙方:河北德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