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第十八条 附属绿地规划
1、道路绿地规划 (1)规划原则
①充分发挥道路绿地联系功能,把森林引向城市,把景观连为一体,形成具有复合功能的“绿色生态走廊”。
②道路绿地规划应与城市内的公园绿地,生产与防护绿地及单位绿地、居住绿地规划相结合,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整体性,做到点、线、面综合考虑,充分发挥道路绿地的联系功能。
③用植物材料来软化硬质环境,强调与道路实际环境特点相结合,以不同的手法来创造“一路一景”、丰富周边的景观效果,使道路集“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于一体,充分展示城市景观新形象。
④乡土树种为主,同时兼顾适应性、观赏性强的外来引进树种,注重形成地域特色,增强植物群落多样性,因地至宜的增加植被层次和形式,发挥最佳生态效益。
⑤形式追求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以绿为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氛围,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绿地形式形成城市绿色风景线。
⑥远近结合,既要放眼未来,又要立足现在,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综合考虑。 (2)规划要点 ①道路绿线
道路红线以内的绿地:城市道路红线内绿地率应满足《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中的规定: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建议规划道路绿线宽度不小于5m。规划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形成林荫路系统,达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
②道路植物规划
利用道路绿地的隔离、屏挡、通透、范围等交通组织功能设计绿地。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近中期效果与远期效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周全安排。种植要形成富有层次感和韵律感的景观生态走廊。树种选择上突出地方特色,适当增加常绿树种以弥补冬景的单调与萧条,同时注重常绿落叶相互衬托,不同树种相互间植,突出四季效果。
③生态性的保持
道路作为生态网络中廊道,道路绿地要遵循景观生态学的规定,根据道路的宽度,地块的大小,绿化规定一定的宽度来保证它的生态效应,应把对自然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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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降到最小。积极建设道路绿地,改善道路及其附近的地域小气候生态条件,降温遮荫、防尘减噪、防风防火、防灾防震。
④文化特征的体现
在道路绿化景观的设计中注重当地文化的维系和保留,从而创造富有自己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城市道路景观。创造“场所”,创造多样性的有文化意蕴的景观,体现人文关怀。
⑤其他要求
在城市内将对外交通主干道及城市主要轴线道路规划为迎宾路,全面提高绿化标准与绿化率,形成城市的生态绿轴,其绿地率不低于35%。对城市综合景观起重要作用的城市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规划为综合景观路、特色景观路、文化景观路,基本做到上有乔木,中有灌木,下有草坪地被,形成错落有致的立体绿化格局,并结合雕塑小品,花坛组合等形成特色,其绿地率不低于25%。
对城市中的其余穿越城市的次干道规划为林荫大道, 其绿地率不低于20%。 对城市中的所有支路规划为一般林荫路,其绿地率不低于15%。
对无法种植行道树的道路,可置绿化花坛、独立式花架,植攀援植物或摆挂盆花增加绿化效果,因地制宜发展垂直绿化。
停车场采用软硬铺地相结合,在嵌草铺装的基础上种植遮荫树种,规划绿地率要求30%以上,形成“绿色停车场”。
2、单位绿地规划
市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
1、对生产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工厂(如光学仪器、电子产品等),绿地率≥35%;对环境污染和干扰较严重的生产企业,绿地率应达到30%,并应设置不低于30米的防护林带;若防护林带宽度没达到要求,其绿地率≥40%。
2、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30%。
3、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率,达到35%以上,如机关、学校、医院、休闲疗养院所,部队及宾馆等。
4、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单位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绿地确实难以达标单位,要积极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使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5、50%以上单位绿化达到河南省绿化达标单位标准,20%以上单位绿化达到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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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式单位。
6、沿街道单位在内部绿化达标的基础上应积极按照统一规划“开墙透绿”,增加城市绿地率。
3、居住绿地规划
居住区附属绿地规划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除了要满足规划绿地率的指标外,还应达到国家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居住区绿地建设标准。根据《商丘市市城总体规划(2005~2020)》,2020年商丘市城市居住用地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3.97%。规划旧城区改造后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m2,居住小区人均绿地不低于1m2,组团人均绿地不低于1.0m2。居住区级公园面积应在1公顷以上,小区级游园面积应在0.5公顷以上,组团中心绿地应在0.1公顷以上,并做到设施齐全,管护良好;居住区绿地绿化种植面积,应占其绿地总面积的75%以上。
第十九条 其他绿地规划
规划在商丘市城市边缘及外围,根据自然生态特点,建设其他绿地,本次规划其他绿地总面积达8919公顷。(详见表10)
表10 主要其他绿地规划一览表
规划面积 序号 名称 位置 (ha) 黄河故道生态旅游风景区 功能 结构模式 生态旅游风景环保-观建设 备注 期限 1 商丘市北部 6500 区 赏 近远期 改建 2 庄周大道生态绿地 庄周大道北侧 419 综合防护林 环保 近远期 新建 合计 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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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绿地景观规划
第二十条 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商丘的生态自然、人文景观优势,因地制宜的进行城市绿地体系布局,依托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结合城市特点,构造完善的城市绿地景观生态系统,使其在城市绿地系统的层面上突出商丘 “古城商韵、碧荫八溪、翠掬广厦、阡陌绕城”的景观风貌特色,同时以水系、道路为纽带,以文化为脉络,以绿化为载体,实现具有特色的城市绿地景观格局。将商丘市城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出行便捷的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第二十一条 基本思想
1、整体把握、系统整合
要考虑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把城市的绿化建设作为一个整体,为实施商丘绿地系统规划的指标提供发展空间,形成建设新区与改造旧区联动发展的绿化系统,使商丘绿化建设和环境建设都体现出新的城市面貌。
2、以人为本、倡导体验
要以人为中心,提高人民生活、工作的环境质量。城市绿地的布局,以改善、提高生态环境为目标,建设类型齐全、功能多样的绿地,为人们提供观赏、游憩的空间,既美化城市景观,又尽量满足防灾、减少污染需要,有助于人民身心健康。
3、生态互动、健康绿地
要以生态园林观点指导绿化规划,以植物造园和植物造景为主,创造多种形式的绿化空间,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综合功能。
4、延续文脉、突显特色
要体现文化特色与生态特色,城市境内主要运河,做到绿化与水体相结合,绿蓝相间,要保持河系特色。文化方面主要反映历史痕迹(可选部分绿地恢复消失的古景风貌)和历史文化。
5、景观格局、城乡融合
城市绿地规划要突破城市化界线,向郊区发展,实行大环境绿化。从宏观范围来看,郊区绿地与城市绿地融为一体,从生态效应出发,使城市的绿地逐步形成市内外有机结合、网络完整的绿地体系。提高环境质量,是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最重要的工程之一。
第二十二条 景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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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色综合景观区
(1)城区“五片多园”公园群
以综合公园为核心,形成“多中心”的景观格局。有商贸门户景观区、古商文化区、商都新貌景观区、古城历史文化区、工业科技景观防护区,五个片区分别确立不同的特色主题,公园绿地切合各片区的主题特点,共同形成了城区“五片多园”公园群。
① 景观及功能定位
人民公园定位为集休闲娱乐、商丘人文特色、滨河风光、园林生态文化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的全市性综合性文化公园。月季公园定位为集民俗文化、休闲娱乐、水乡风情为一体的区级综合性生态水景公园。金世纪广场公园定位为体现商丘市现代城市景观风貌、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区级综合性公园。
古城历史文化区,该区域主要突出古城的核心保护区及周边风貌,展示古城和寻根觅祖的文化主题。
商贸门户景观区,该区域作为商丘的窗口地带,承载着向世界展示日益蓬勃的商丘的任务。
商都新貌景观区,该区域的绿地以商丘新城新风貌和现代都市生活为主题,体现蓬勃发展的商丘。
工业科技景观防护区,该区域的绿地以轻工业和科技发展为主题,反映蒸蒸日上的商丘工业。
古商文化区主要反映商丘的历史文化特色,着重突出豫剧、剪纸等特色风貌,反映商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② 整体性景观体系营造
结合主城区绿地系统结构中确定的城市景观路,重点构建连接“七纵七横” 。横向上由北至南分别是:建设路、民主路、文化路、南京路、北海路、宋城路、阏伯路。
纵向上由东至西分别是:睢阳路、中州路、归德路、神火大道、凯旋路、平原路、金桥路形成完整的景观林荫路体系。通过衔接各个点状公园绿地,从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总体结构,体现其整体性和系统性。
2、特色景观带 1、 周商永运河滨河绿带
运河在东西方向上贯穿整个商丘市,是商丘市重要的景观轴线和生态廊道。绿带以保护运河水源,恢复运河生态为原则,以展现运河风貌为景观特色,创建集民俗文化、地方人文特色、休闲娱乐、景观生态为一体的综合性滨河带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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