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120mm的腰梁。构造柱、腰梁应进行保温处理(图5.3.1-1)。
(a)构造柱 (b)腰梁
图5. 3. 1-1构造柱、腰梁保温处理
5 自保温墙体门窗窗台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压顶(已设钢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台板者可不设),压顶高应不小于120mm;窗台压顶可结合腰梁设置,或与腰梁连成一体。门窗洞口上方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两边搁置长度应不小于300mm。预留
的门窗洞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加强。压顶、过梁、钢筋混凝土框均应进行保温处理(图5.3.1-2)。
图5. 3. 1-2 门窗过梁、压顶、钢筋混凝土框保温处理
6 直径大于100mm的砌体孔洞应预留或预埋,孔洞周边应采取可靠的抗裂防渗措施。砌筑时,线管密集的墙体应预留线槽,在管线预埋完毕后用C20细石混凝土浇灌填实。预埋线管的孔槽间隙应先用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方向用抗裂砂浆和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加强。砌筑完毕后,承重自保温墙体上不得切割凿打线槽。
7 自保温墙体与门、窗、附墙管道、管线支架、卫生设备等应拉结牢固。当采用金属件作为进入或穿过自保温墙体的连接构件时,应有防锈蚀保护措施。
8 非承重自保温墙体顶部与梁或楼板下的缝隙宜作柔性连接,在地震区应有卡固措施。
9 自保温墙体易受磕碰磨损的部位应做护角。
10 其他构造措施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6等标准的要求。
5. 3. 2 热桥、剪力墙保温处理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发泡陶瓷保温板进行保温处理时,自保温墙体应凸出梁、柱30~40 mm、剪力墙边线40~60 mm。当发泡陶瓷保温板厚度大于等于40mm时宜每层设挑板或支托。挑板或支托设置应比外墙边线内缩15mm,形成凹槽,并用无机保温板等填平后包覆增强网。门窗洞口上的过梁或框架梁保温处理应增加增强网及锚固件,锚固件的间距应不大于500mm。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地区或其他地区十二层以上或高度大于40m的建筑,剪力墙保温处理时应增加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和锚固件。十二至十八层(含十八层)每平方米锚固件宜为3个;十九至二十八层(含二十八层)每平方米宜为4个;二十九层以上每平方米宜为5个;锚固件呈梅花状布置。
2 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薄块进行热桥保温处理时,自保温墙体应凸出梁、柱30~40 mm用以承托蒸压加气混凝土薄块,门窗洞口上的过梁或框架梁保温处理应增加增强网及锚固件,锚固件的间距不大于500mm。
5. 3. 3 交接面处理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非承重自保温墙体与框架柱、剪力墙应采用柔性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体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
柱;
2) 墙体与框架柱、剪力墙连接处,沿墙高每隔500mm应设2φ6
拉结筋。拉结筋一端伸入砌体内,另一端预埋在框架柱(剪力墙)内,或通过植筋等后锚固措施保证其与框架柱(剪力墙)的有效连接。
3) 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时,拉结钢筋伸入砌体的长度不应小
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8度时应沿墙全长贯通。 2 承重自保温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沿墙高每隔500mm应设2φ6拉结筋。拉结筋一端伸入砌体内,长度不小于1000mm,另一端预埋在构造柱内。
3 自保温墙体与混凝土梁、柱、墙等不同材料的交接处抗裂加强做法见图5.3.3。
图5. 3. 3 自保温墙体与混凝土梁、柱(墙)交接处抗裂加强处理
5. 4 结构静力设计、抗震设计及结构构造要求
5. 4. 1 结构静力设计、抗震设计及结构构造要求应按《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技术规程》DGJ32/TJ 24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标准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