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应力砼用钢丝,应用反复弯曲次数和松弛技术指标。钢绞线应有屈服负荷和整根破坏荷载技术指标。
三、钢筋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明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按不同厂家、规格、批量、牌号、炉罐号出具,且批量与进场数量相统一。同时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规定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取样。 四、钢筋进场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试验结果合格并与出厂合格证相符后,方可用于工程。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化学分析:
1、发现劈裂、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2、发现有怀疑的技术数据的;
六、使用进口钢筋,应在全面检验的基础上(包括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焊接性能),经机械性能、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并有明确结论,确定其相应于国内何种钢筋牌号、强度等级之后,方可正式采用,其存档资料亦应具备此范围。 七、钢筋代换、材料代用等涉及变更设计的内容均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八、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辽建档表式 归档编号:C2-2-5-1
钢筋(丝) 试 验 报 告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编号: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钢筋牌号: 抗震等级: 进场数量: (t)产地或厂名: 经销单位: 出厂合格证号: 钢筋级别:: 送 样 人: 监理工程师:
试验规 格 力学性能 屈服点抗拉强伸长率 冷弯 反向弯曲 σb/正弯45o σs σs/σb标 36
编号 (MPa) 度 δ( )% ()°结(MPa) d=( )a 果 反弯23o d=( )a 试化 学 成 分 % 样编 硅(Si) 锰(Mn) 钒(V) 钛(Ti) 铌(Nb) 磷(P) 硫(S) 号 碳(C) 试验单位: 负责人: 审核: 试验: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使用意见: 签章: 注:1、表中反向弯曲、强屈比(σb/σs)指标是指用于抗震结构和需方要求,如使用在按一、二级抗震等
级设计的框架纵向受力钢筋或预应力钢筋时还必须有σs/σ
b标
比值数据。
2、“冷弯”栏用于预应力钢丝时,应改成弯曲次数,“反向弯曲”栏改为松驰标准栏。 3、本表用于钢绞线时,“屈服点”栏改成屈服负荷,“抗拉强度”改为整根线破坏荷载。
C2-2-5-2结构型钢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一、建筑用型钢包括角钢、工字 钢、槽钢、扁钢、圆钢、方钢及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其品种、规格、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省的有关规定。
二、 结构型钢进场应具有该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应符合本规范及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规定和材质要求。并按其不同生产厂家、品种、规格、牌号、强度等级出具,经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按见证取样的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验收、且批量与进场数量相符合,验收合格后,出厂合格证方为有效。
三、结构型钢进场,应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2-2的规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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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材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试验结果合格并与出厂合格证的技术数据基本相符合,经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验核后,方可用于工程。试验委托单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填写。当出厂合格证有化学成分检验,进场试验力学性能合格,可不再作化学成分试验。
四、 由于进场型钢的技术指标不全,对其材质有怀疑或对使用有特殊要求时(如硬度、常温冲击韧性、正火、淬火、断面收缩率等),首次采用的钢种及外观质量不符要求等情况,均应及时按规定再次抽取试样进行试验或补项检验,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相应材质标准规定方可用于工程。
五、 网架结构的型钢(球体、钢螺栓、连杆)等用材,均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制成半成品后,则按相应试验规定验收(JGJ7、JGJ78)。
六、材料代用必须由设计单位通过设计变更通知单确定。
七、 钢材试验报告可按表5222627填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型钢规格型号要按相关材料标准规定的符号填写:如∠5035等边角钢、[142槽钢、-4034扁铁等。碳素结构钢牌号填Q215A、Q235B、Q255B等]。硬度填洛氏或布氏数据,设计无要求可不填。
2、冷弯一栏中的(B)为试样宽度、(a)为钢材厚度(直径)、(d)为弯心直径,(纵)或(横)是指试样受试方向;
3、由于钢种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能内容要求亦不同,如优质碳素结构钢没有冷弯要求,而有正火、淬火、回火热处理数据与断面收缩率(ψ)要求。直径小于16mm的圆钢和厚度小于12mm的方钢、扁钢不要求作冲击韧性试验,用表时应稍加修改或不应填的不填。
八、结构型钢有其他特殊性能要求的,可参照此表自行设计。
辽建档表式 归档编号:C2-2-5-2
结构型钢试验报告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编号: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主要使用部位: 牌号、质量等级: 产地或厂名: 经销单位: 钢材名称、规格: 进场数量: (t) 出厂合格证号: 送 样 人: 监理工程师: 一、力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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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规 编格 号 机 械 性 能 冷弯 抗拉强屈服点伸长率 B=2a.180° 度 (MPa) δ5( %) 纵、横(MPa) d=( )a 硬度 ( ) 冲击韧性 V型冲击功(纵 向) ( )oC、J
二、化学试验(%) 试化 学 成 分 % 样锰 硅 磷 硫 铬 钼 钒 铌 钛 编碳 号 (C) (Mn) (Si) (P) (S) (Cr) (Mo) (V) (Nb) (Ti) 试验结论: 试验单位: 负责人: 审核: 试验: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使用意见: 签章: C2-2-5-3焊接材料合格证或进场复验报告
一、焊条、焊丝的选用应依据被焊结构母材的钢种、厚度、强度和设计要求而确定。其出厂合格证
的技术数据、牌号必须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相应材质标准的技术指标表。
二、 电渣压力焊、埋弧压力焊所采用的焊剂,应依据使用的电流大小,焊件的规格而选定焊条(剂)牌号,并妥善存放,避免受潮变质。
三、 焊条(剂)和粉芯焊丝使用前,必须按出厂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温、定时烘焙并作出烘焙记录备查。低氢型焊条经过烘焙做好烘焙记录后,应放在保温箱内随用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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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四、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2322的规定: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五、 凡焊接承重结构和构件所用的焊条(剂)焊丝,如无出厂合格证时应严禁施焊,必须索取原生产,厂家相关质量证明或经试验化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焊接。
辽建档表式 归档编号:C2-2-5-3
焊接材料试验报告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编号: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生产厂经销单位: 类别: 进场数量: 出厂合格证编号: 运件人 监理工程师:
1 焊接材料溶敷金属化学成份 焊接材料型(牌)号 Mn Si Ni Cr Mo V S P C Nb W B Cu 其他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