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门大街及东片保护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1989.12.26颁布并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2.28修订,2008.6.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6.10.29颁布,1997.3.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00.4.29颁布,2000.9.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10.28颁布,2003.9.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1995.10.30颁布,2004.12.29修订,2005.4.1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颁布并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颁布并施行。
1.2.2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2008.8.15修订,2008.10.1实施);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颁布,2006.3.18施行)。
1.2.3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北京市)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及拆迁工地环保管理的通告》(京环保气字[1998]555号,1998.12.17发布并实施);
2、《关于禁止运输车辆泄漏遗撒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京环保气字[1999]097号,1999.2.13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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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1]72号,2001.4.5发布,2001.5.1实施);
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03]3号,2003.1.14发布,2003.1.14实施);
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4号,2008.2.16发布并实施);
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8号,2008.9.27发布并实施)。
1.2.4技术规范
1、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4、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HJ/T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1.2.5其它依据
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2、《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3、《北京市崇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6、《崇文区“十一五”时期城市管理规划》;
7、市政扩大内需重大绿色审批通道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的通知》;
8、《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牵头负责的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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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选址)(2007规(崇)意选条字0001号); 10、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选址)(2007规(崇)意选条字0002号);
1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选址)(2007规(崇)意选条字0003号);
12、甲方提供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1.3评价目的、评价原则及重点 1.3.1评价目的
1、通过资料调研和现场监测,了解评价地区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综合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的污染物产生(包括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种类、数量)、处理或处置方法、污染排放情况,对本项目的建设给所在地区综合环境质量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正确分析与评价。
3、针对项目特点及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相容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4、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本项目污染特征、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综合分析,从环保角度做出明确结论,为设计部门优化设计方案、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环境保护法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节能节水政策、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
要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特点和周围环境状况,针对其对有关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评价,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在确保环评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本地区现有的有关资料,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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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的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在满足环评工作需要的同时,尽量缩短工作周期。
1.3.3评价内容
1、在进行评价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调查及环境质量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对项目的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详细分析,完成对项目的工程污染源分析;
3、结合项目特点和拟建地区的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因子的筛选; 4、预测与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5、通过对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其预期的污染防治效果。
1.3.4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性质、污染源情况和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运营期地下车库废气影响; 3、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4评价因子识别及筛选 1.4.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项目的有关资料及通过对项目场址的实地踏勘,分析出项目主要污染物特征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主要参数见表1-1,主要污染物特征详见表1-2,环境影响类型及程度见表1-3。
表1-1 项目环境影响参数表 影响环境行为 1、选址 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前门大街及东片保护地区,选址符合北京市、崇文区总体规划。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 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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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地搬迁 场地平整,开挖、施工机械 3施工材料运输、土建施工等 期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项目用地规划为商业、商居混合用地,目前项目区域已完成拆迁工作,办理了房屋拆迁项目结案表,根据“人房分离、腾而不拆”的原则,现状为人走房空,迁而未拆。 扬尘、噪声,建筑固废、施工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影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施工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餐厨污水一部分经过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剩余的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车辆尾气、垃圾收集站产生的恶臭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轻微影响。餐饮业油烟需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各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前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经环保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安装在地下二层设备间内,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及建筑物隔声后,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轻微影响。 受影响较大的住户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污水排放 车辆尾气、垃圾收集站产生的恶臭、餐饮业油烟 4运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水营泵房、中水处理站中的期 设备、配电间 商居混合地块内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5、对景观、生态影响 6、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由环卫部门负责回收 项目良好的建筑外型将美化该区域的景观;项目绿化与市政建设有机结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促进崇文区市政建设,改善崇文区居住、商业、城市环境,构成崇文区总体发展布局的一部分。 表1-2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特征 阶段 种类 噪声 来源 主要成分 噪声 TSP、NO2 BOD5、COD、SS SS 生活垃圾 泥土、砖块 泥土、砖块 泥土 噪声 排放位置 污染程度 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 施工生活区 施工场地 施工生活区 挖土方位置 车辆通道 附近道路 商业活动及道路 严重 严重 轻度 轻度 轻度 轻度 轻度 中度 中度 污染特点 间断性 间断性 间断性 间断性 间断性 间断性 施 工 期 运输车辆、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施工废气、扬尘 机械、工地扬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废水 建筑物施工废水 生活垃圾 固体废弃物 施工废弃物 运输散落 进出车辆 噪声 商业活动及交通噪声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 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