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培训师资:由培训机构聘任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或参加过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项目经理师资培训班的教师担任。
4.1.4培训教材:D级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级)培训分别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清华大学、中建总公司编写的建造师执业资质考试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培训辅导教材,国
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培训使用由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会编写的《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也可根据本行业特点编写适用于本专业的补充辅导教材。
4.2 项目经理的考核与颁证
4.2.1 C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由企业按照本导则中的岗位职业等级标准和要求,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机构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机构进行审核后,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
4.2.2 D级项目经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培训机构,按照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经严格考核合格后,直接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D级)证书》。
4.2.3考核方式:由培训机构按照书面考试成绩、论文答辩情况并结合本人在企业的工作业绩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4.3 项目经理证书使用
4.3.1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时,可按有关规定和需要向发包人出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3.2业主或发包人在考核建设工程承包人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了解项目经理能力时,也宜验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
4.3.3 自2005年起,《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和建设部原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同时有效。2008年2月28日起,在实施建设工程总承包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中全部使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 4.4 项目经理证书管理
4.4.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机构考核发放,备案登记,联网公示,全国建设行业通用。
4.4.2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者,依据有关规定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
关行业建设协会委托的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并将学习考核结果记录于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继续教育一栏中。
4.4.3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严肃和规范证书管理,根据需要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将协同有关行业协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核发、使用以及项目经理继续教育等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调研和复查。 5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选聘 5.1 项目经理的考评与聘任
5.1.1企业依照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等级标准和工程项目的规模及实际情况,从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中,选择聘任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经理工程项目管理的业绩和最终考评结果记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档案》。
5.1.2业主或其他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包人及承包人,在检查和验证、聘任项目经理时,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5.2 项目经理的选聘与任用
5.2.1自荐上岗: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人事部门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条件和要求审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
5.2.2委任上岗: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经企业人事部门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
5.2.3 竞聘上岗: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企业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和有关规定程序,向内部或外部发布招聘项目经理公告,并对报名参加竞选人进行考核、评价和选择,中选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发项目经理聘任书。 6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 6.1 项目经理的责任
6.1.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对于所属上级组织(公司)的责任: (1)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符合上级组织(公司)的要求; (2)接受和服从上级组织(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
(3)充分利用和管理好上级组织(公司)分配给该工程项目的资源;
(4)及时与上级组织(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进展等情况进行沟通。
6.1.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及约束,制定工程项目的各种活动计划;
(2)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以及项目文化建设等目标的实现,并承担其责任;
(3)确定适合于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招募项目组成人员,组建项目团队;
(4)获取和优化配置工程项目所需资源,领导项目团队执行项目计划,及时支付劳务队伍工资;
(5)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协调处理与项目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种关系;
(6)为实施工程项目考评编制项目报告,在工程项目结束前应考虑项目成员的未来去向,妥善处理好有关善后工作。 6.2 项目经理的权限
6.2.1依据企业授权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权力: (1)项目团队的组建和分包单位的选择权; (2)对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权; (3)工程价款的及时回收与合理使用权; (4)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权。 6.2.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权力分解
项目经理在企业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内,可按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并明确项目团队成员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及相应的决策权。 6.3 项目经理的利益
6.3.1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兑现奖,其具体实施办法由企业确定,或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6.3.2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国家鲁班奖及省部级和行业协会优质工程奖或相当于省部级和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项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可推荐其参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国际(工程)杰出项目经理。
6.3.3凡担任过五个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项目管理年限在20年(含20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者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