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状况 3.2.1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南平市延平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147号);
建阳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市狮子山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347号),建阳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12月通过,市政府印发《关于设立建阳市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告》(潭政综[2004]161号);
建瓯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瓯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325号)。
武夷山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山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328号);
邵武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327号)。 3.2.2监督管理手段
为保护和改善南平市饮用水质,市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水源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如《南平市城市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998年颁布)。2002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和《南平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等。
3.2.3管理机构设置
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已设立了管理机构,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制定了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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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制调查表
水源地保护地方立法情况
是否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是否有 预案 管理制度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状况
水源地名称
安丰水厂
新建水厂
西芹水厂
石雄水厂
三菇水厂
狮子山水厂
水西水厂
定(是/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审批情况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建阳市人民政府 建瓯市人民政府
(是/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4
审批情况
报批中
报批中 报批中 报批中 报批中 报批中 报批中
机构名称
染控制科 染控制科 染控制科 染控制科 染控制科 染控制科 人员人
设情况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南平市环保局污
东门水厂
熙春水厂
是 是 是 建瓯市人民政府 邵武市人民政府 邵武市人民政府 是 报批中
是 报批中 是 报批中 5
染控制科
南平市环保局污
染控制科 南平市环保局污
染控制科 南平市环保局污
染控制科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3 已建立
同青溪水厂
3.2.4 水质监测
南平地区各市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由南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南平地区各市水源地的水质每月监测一次,南平市环境监测站为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 3.2.5环境监管状况
2006年我市在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县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保护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执法,重点查处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和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3.3.1 保护区土地利用调查方法
在南平市的十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中,除建瓯新区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水库型水源保护区外,其它十二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河道型水源保护区。在此章节重点对河道型水源保护区做出评价。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统一划分技术规范,我所开展各饮用水源地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工作,采取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现场监测等调查方式,完善充实相关资料、数据,并以此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
3.3.2 保护区土地利用结构及面积 3.3.2.1延平区
3.3.2.1.1安丰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农业、住宅用地。取水口上游715m为加油站,占地约0.0002km2 ;上游800m两侧为浦南高速公路桥施工场地,占地约0.001km2,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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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地约0.011km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用地0.333km2;交通用地0.07km2;农村居民用地0.003km2。
3.3.2.1.2新建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农业用地,住宅用地约0.1015km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用地1.5km2;交通用地0.276km2;住宅用地0.455km2。
3.3.2.1.3西芹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约0.0009km2,住宅用地约0.004km2。交通用地0.00044km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用地;农业用地1.53km2,交通用地0.024km2;住宅用地0.65km2。
3.3.2.1.4红星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用地,农业用地0.0007,住宅用地约0.0015km2。交通用地约0.00044km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用地1.5km2;交通用地0.276km2;住宅用地0.455km2。
3.3.2.1.5照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用地,农业用地0.0007,住宅用地约0.0015km2。交通用地约0.00044km2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用地1.5km2;交通用地0.276km2;住宅用地0.45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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