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滩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4、组织全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方案的制定、审查,进行重点机电工程项目平衡、实施、验收等。
5、参与各类机电事故分析,履行监督职责。
6、协助组织机电专业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对所审措施负有安全把关责任。 7、负责机电系统对外的业务联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及监督执行。?
8、在所管业务范围内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损失,负有业务管理责任。 2.6.2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科长是机电科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全矿除租赁设备以外全部机电设备及钢丝绳、电缆、小型防爆电器、高(低)压供电、压力容器等机电业务管理。?
3、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维修体系,负责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督、质量验收。?
4、负责组织全矿节能计划的编制和单位环境贯标、质量贯标的落实及过程监督。 5、定期向全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6、制定机电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规划及月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和设备检查工作。
7、协助矿分管领导按时召开设备检修会议,平衡检修项目并对检修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8、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9、按规定周期上岗,定期检查主要机房、硐室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劳动纪律及文明生产状况,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10、对本科所管辖的业务因指挥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损失,负有领导责任。 2.6.3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党支部书记是全科安全生产教育的第一责任者。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整体素质;在职工的思想上建立起牢固的安全生产防线,实现安全生产。?
3、认真组织好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学习和宣传,使职工都能懂法、明规,达到规范工作的目的,避免发生不懂法、不知规程而造成事故。
4、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能顺利贯彻执行。 5、认真执行“安全第一”方针,一切服从于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6、对本科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教育责任。 2.6.4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科长是科长安全生产的助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3、协助科长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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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量验收。?
4、协助科长制定机电系统年度工作规划及月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和设备检查工作,并对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代行科长行使分管业务内的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一切服从于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6、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因工作安排失误、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或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6.5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技术主管在科长领导下,对机电科安全工作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机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3、参与制定机电系统长远技术规划和年度技术规划,并参与制定机电系统年度灾害预防计划。
4、参加审定大型机电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参加有关技术论证会,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方案,积极引进,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5、负责组织实施机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技术性能测定,并根据测试报告分析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付诸实施。
6、参加设备安全检查,掌握设备安全状况及运行情况,定期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重点检修技术方案执行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7、参加机电事故分析,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出技术性结论,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者,并提出防范措施。
8、协同教培中心搞好职工技术培训、技术比武及其它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
9、因审批的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出现失误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技术管理责任。
2.6.6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熟练掌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2、负责技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积极引进、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3、负责井上、下中小型机电工程设计及井上、下机电技术管理。? 4、负责机电科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的日常管理。? 5、负责施工措施及作业规程中机电部分审查审批。? 6、参加各类机电事故分析及机电科职工培训。?
7、协助技术主管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技术任务。
8、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排查设备各类不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9、因技术方案不合理或措施审查把关不严,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相应技术责任。
2.6.7电气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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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井做到自主保安、相互保安,认真履行职工“六项权利”。?
3、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电气试验资料,对试验数据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判断。 4、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上级要求,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高压电器的试验和技术参数的测定任务。
5、加强仪器、仪表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6、因试验工作失误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相应责任。 2.6.8三电办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强用电管理,搞好安全用电;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用电,工作中一切为了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加强对外供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2、严格地面工作票的审批,对工作票的每项内容要认真核对,对搭、拆火工作票的内容要填写准确无误,并到现场检查执行情况。
3、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全矿地面变电所、低压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经审批随意搭、拆负荷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学习掌握《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完成矿、科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因工作票审批把关不严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业务把关责任。 2.6.9电管、电缆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生产电缆管理,并负责新电缆领取检验把关工作,对不合格电缆,拒绝领用。
2、负责电缆的收、发、调配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对不合格的橡套电缆,如绝缘、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等。截面2.5mm2以上,长度在4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修补。
3、经常巡回检查井下电缆敷设,掌握各种型号、规格电缆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整改。
4、负责井下生产用电负荷审批,低压过流、短路的整定值计算工作,对不合理的供电方式应及时进行负荷调整。?
5、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电缆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绘制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6、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遵章守纪,坚守岗位,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7、学习掌握有关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因检查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使电缆在供电过程中,不是人为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失的应负管理责任。?
8、对井下用电负荷审批出现失误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业务把关责任。 2.6.10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小型电器到货验收、库存、编号、发放及安全检查全过程的状态管理,参与设备质量达标动态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和通知有关单位。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最新防爆标准汇编》(1993)中的有关标准,经常下井检查各单位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和防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对使用单位交回的小型电器的清点,对损坏者要按规定罚款;交回的小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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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器及时修理,达到合格标准。
4、对检修好的小型电器要认真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不合格的不准发给使用单位。
5、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深入井下,做好小型电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做到动态管理,使小型电器实现帐、卡、物相符。
7、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及损失时,应负业务管理责任。 2.6.11钢丝绳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全矿钢丝绳使用管理台帐,注明钢丝绳规格、型号、日期、捻向、破断拉力总和、使用单位等。
2、严把新钢丝绳质量关,对矿自购的钢丝绳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及试验工作;对库存的新钢丝绳针对其特性,定期调整存放位置,进行妥善的保管,防止锈蚀,库存期超过1年的钢丝绳要及时做好使用前的试验工作,保证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3、在发放库存回收的旧钢丝绳前,要严格进行鉴定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钢丝绳的使用安全。
4、在发放各类绞车钢丝绳时,根据其绞车型号、使用场地和所提升重量等情况,对其使用单位所选用的钢丝绳规格,负责进行合理的配套选型使用,杜绝大马拉小车,小绳拉大件的不合理使用。
5、负责各类钢丝绳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主提升系统的首尾绳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井上、下各类小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每月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抽查。
6、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因把关不严造成选型错误或断绳事故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负业务管理责任。 2.6.12防爆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最新防爆标准汇编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指令,负责全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监督。
2、负责对新进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防爆性能的检查把关,对无煤矿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的电器产品不准在井下使用。
3、负责对修理的电器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防爆性能检查,确认合格的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
4、对井下防爆电器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其整改,对出现失爆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5、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及损失时,应负业务管理责任。 2.6.13油脂化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和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油脂化验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
2、在工作期间穿工作服,集中精力、严格控制、不准擅离职守;操作台上面不准放置无关物品,对异常现象要认真观察、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排除。
3、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不准带病运转,要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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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要深入作业现场,协助做好油脂质量管理,严防油脂质量事故。
5、对收取的废渣、废液、废油要有专用油桶收集,妥善保管,防止泄漏,以防事故发生。
6、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和综采设备的油脂化验工作,油脂化验项目严格按照《东滩煤矿油脂检测管理办法》执行,油脂试验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国标、石油部标准和煤炭部标准执行。
7、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8、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及损失时,应负相应责任。 2.6.14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2、建立健全除租赁设备以外的机电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做好全矿生产设备的发放、检查、验收交接工作。
3、新购置的设备严格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安全许可证”,无“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的设备不予以验收。 4、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把好设备检修质量关,检修不合格的设备不能使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5、负责对井下使用设备的完好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单,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遵守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影响生产或造成不安全事故时,应负管理责任。
2.7通风防尘办公室
2.7.1通风防尘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贯彻执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指令,监督执行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矿井通风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通防办是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在矿总工程师和通防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并对采掘、辅助单位进行通防安全技术指导。
3、参与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矿井重大通防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4、参加矿井的远景规划、生产接续计划、作业计划、停产检修计划、安全技措计划、通防设计的编制及业务把关工作。
5、在总工程师及通防副总的指导下负责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扇性能测定等工作的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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