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机组事故处理 第1章 主设备公用部分
1.7.1.6 失步保护可能报警 1.7.2 原因
1.7.2.1 系统故障引起。
1.7.2.2 发电机失磁、欠励或非同期并列等引起。 1.7.3 处理
1.7.3.1 如果振荡是系统引起,调节器在恒压方式时,严禁干扰自动调节器动作;调节器恒压方式未投入时,应手动增加发电机励磁,维持系统电压。 1.7.3.2 依系统频率高低波动情况,增减发电机有功负荷,根据调度命令处理。 1.7.3.3 若由于发电机非同期并列引起立即将发电机解列。 1.7.3.4 若运行中由于发电机引起系统振荡,应立即将发电机解列。
1.7.3.5 若发电机与系统振荡引起发电机失步保护动作而开关未跳,应立即将发电机解列。 1.7.3.6 振荡消除后对发变组一次系统进行检查有无异常。
1.8 发电机三相电流不平衡
1.8.1 现象
1.8.1.1 发电机三相电流差别增大,发电机负序电流指示增大。 1.8.1.2 发电机振动增大。
1.8.1.3 发电机不对称过负荷保护定时限部分动作于报警,反时限部分动作于跳闸。 1.8.2 处理
1.8.2.1 发电机不对称过负荷保护跳闸时,按主开关跳闸处理。
1.8.2.2 发电机三相不平衡电流时,应首先核对发电机、主变三相电流表是否异常。 1.8.2.3 检查是否由于表计或仪用电流互感器回路故障引起。 1.8.2.4 检查机组振动情况。
1.8.2.5 若不平衡电流是由于机组内部故障引起,应立即将发电机解列。
第六篇 机组事故处理 第1章 主设备公用部分
1.8.2.6 若不平衡电流是由于系统原因引起,应立即汇报调度尽快消除,以保证发电机继续运行。
1.8.2.7 发电机带不平衡电流运行期间,应严密监视发电机振动及各部温度特别是转子发热情况,如果发现不平衡电流增大,温度异常升高,应立即停机。 1.8.2.8 以下情况应降低机组负荷,使定子电流不平衡度降低到允许值以内。经处理无效时,应将机组解列。
1) 发电机任一相电流大于额定值。
2) 定子最大相电流与最小相电流差超过10%。 3) 负序电流超过8%。
1.9
1.9.1
发电机过负荷
现象
1.9.1.1 发电机定子电流增大超过额定值。 1.9.1.2 发电机各部温度升高。
1.9.1.3 发电机过负荷保护定时限部分动作于报警,反时限部分动作于跳闸。 1.9.2
处理
1.9.2.1 当发电机过负荷报警时,应降低发电机无功负荷,使定子电流恢复到允许值以下,但不得使发电机端电压低于19kV。 1.9.2.2 如果调整无功负荷不能使定子电流降到允许值以下,应降低发电机有功负荷,使定子电流恢复到允许值。 1.9.2.3 发电机对称过负荷保护跳闸时,按主开关跳闸处理。
1.9.2.4 发电机过负荷时,应密切监视运行时间,注意不超过过负荷允许时间。
1.9.2.5 发电机事故过负荷运行时,要密切注意发电机各部分温度不超过规定值,若超过应及时降低发电机负荷,使温度降低到规定值以内。
1.10 发电机转子接地
1.10.1 现象
1.10.1.1 励磁系统“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报警。 1.10.1.2 转子接地保护Ⅰ段动作于报警。 1.10.2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