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与理赔(2)

2019-03-22 17:23

值较大,出险率高的特点,这就成为被保险人走向欺诈骗赔的首选对象。

(2)从汽车保险业务的道德风险角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高额的赔款诱惑下,在被保险车辆出险后,通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为自己谋取不合法的赔款,从而走向欺诈骗赔的道路。

(3)从汽车保险业务的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在汽车出险报案后,由于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流程的限定,产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不可能像被保险人一样第一时间了解汽车出险的相关信息,所以信息的不对称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弄虚作假、采用伪证、故意夸大损失程度或损失项目,同时还使得被保险人在报案之前,有时间和汽车修理厂相互勾结,以骗取产险公司高额的赔款。

(4)从产险公司的角度。产险公司为了开拓市场份额,留住客户,对于某些已识破的诈骗者只进行一般的处理,不愿追究其相关的责任。同时对欺诈骗赔的预防没有形成健全的专门反欺诈机制。还有由于产险公司部分理赔人员素质的问题,造成欺诈骗赔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理赔人员受利益的诱惑,与欺诈骗赔者还有修车店内外勾结,共同诈骗赔款。

三、 高保低赔问题分析 3.1何为高保低赔

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商业车险的这种“高保低赔”现象被人指为“霸王条款”。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

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但在仔细翻阅了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车主委托代理人储谅称“:就是说我投保的是19万,但如果这辆车发生损失,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给我旧车的价值,也就是10万块钱。多出来的这9万块钱所对应的保费算是白交了。”

3.2治理车险,杜绝高保低赔

按照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非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然而“高保低赔”条款的公平性应综合分析,不能简单地斥之为“霸王条款”。车损险承保的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因意外事故部分受损、全部受损和被盗抢。部分损失时,因被保险机动车更换的都是新零配件,保险公司根据新车价值收取保费具有合理性。而在全损和被盗抢时,被保险人的损失仅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价值,却要按照新车价值投保就不合理了。保险公司要消解公众对“高保低赔”公平性的质疑,应完善保单条款,分别确定保费费率,通过风险细分,使保费费率厘定更加合理、公平。

3.2.1保险公司应该“代位求偿”

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合同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保险车

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无责免赔”。郝演苏表示,现行的车险条款严格按照《保险法》制定,并由保监会审批才能执行。我国商业车险的赔付原则一直是按过错责任进行赔付,这也是国际惯例。实际上,“无责免赔”被看作“霸王条款”,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没有行使“代位求偿权”。车险的“无责免赔”并非不赔,无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转让追偿权,让其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偿。

3.2.2保险市场需要透明操作

车险条款引发争议后,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就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开展调研,并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据了解,此次调研的内容包括当前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条款、费率厘定以及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等。完善商业车险制度,首先应完善保单,规范保单条款设计。车损险中,应优先考虑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责任险中应优先考虑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保险公司应注重改善服务质量,树立诚信的行业形象,打造可持续增长模式。应尊重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履行说明义务,如实说明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此外,公众应正确看待现行的保险条款,不能把局部的、个别的问题看成全行业的问题。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增加公众对保险的理解。

3.2.3治理车险高保低赔需要正本清源

车险合同中的“高保低赔”条款,由来已久,问题不少,确实已

经到了需要治理的时候了。当务之急,就是把握实情、倾听民意,重新设计兼顾消费者、保险公司等各方利益的新条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和问题,使车险真正让人投得放心、保得安心、用得舒心。据了解,保监会已经展开一场针对车险市场痼疾顽症的“大检查”,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 9 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这样“正本清源”的回应和行动,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值得我们期待。

【结束语】通过本文分析,全面了解了汽车保险理赔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思路,目的是希望对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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