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相邻矿严禁相互贯通,已贯通处要永久性密闭,矿界必须留足20 m的保安煤柱。
9、掘进工作面若发现煤壁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凉、出现雾气、有水叫声、有臭味,有害气体在增加等透水征兆,或发生大量涌出时,要立即停止掘进作业,及时上报,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通知受水威胁的人员撤出。 (三) 瓦斯灾害
1、矿井首先要保证有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和井下工作面有充足的风量。掘进工作面风筒头要到位,局扇要24h不停运转。
2、各采掘工作面严格实行风电、瓦电闭锁制,瓦斯探头安放位臵要合适,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前移,每7天对瓦斯探头进行一次校验,保证探头在运行过程中的准确度。
3、瓦斯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个工作面至少要检查2次)和一炮三检制,绝不能空班、漏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跟班长,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入手册和报告牌,上井后记入记录薄,以便系统考核该工作面瓦斯的变化情况。
4、井下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严禁明火放炮,糊炮,违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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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要边探边检查眼内的瓦斯含量,情况异常时要停止钻进,有木楔堵钻眼,及时上报。
6、对于探通的老巷,古塘不论眼内有无瓦斯,都要用木楔封堵钻眼,做好标记上报跟班矿长。
7、如果要穿越老塘旧巷,必须边探边掘,在已确定内无水患的情况下可在距其还剩3 m时必须停止掘进,首先要探明其内部瓦斯情况,可同时钻透一个顶眼和一底眼,用一根1m长的细竹竿一根4m长的细胶管,插入钻眼内探测其内部的沼气(上眼)含量,CO(下眼)含量和CO2含量,只有各种气体含量都不超限的情况下才准容穿。
8、要特别抓好停风、停电时的瓦斯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停送电制度》要求操作。
9、严格执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技术审批制度。
(四)大冒顶灾害
1、要合理设计回采工作面的采空面积,不大于60×12m为宜,对于有伪顶的回采工作面,可缩小到60×10 m。
2、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柱规格和支护方式,进行工作面的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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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回采一开始,不论跟班矿长、队长或安全员必须有一人轮流守候在工作面。观察顶板情况,掌握顶板压力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危急时,要及时撤离人员。
六、各重大危险及危险源的日常监控
各重大危险及危险源的日常监测:气体类由瓦检员负责、电气类由电工负责、通风技术由通风科长和总工负责、生产安全、顶板类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和安检员负责。
七、抢险装备、物资
名称 铲车 铁锹 数量 1辆 50把 名称 140汽车 铁镐 灭火器 包扎带 电话线 砂子 数量 2辆 20把 10个 50圈 1000米 5 m 3名称 小面包车 大锤 自救器 药品 50T千斤顶 砖 数量 1辆 10把 60个 3台 3000块 砂袋 1000条 担架 备用电话机 水泥 2付 3部 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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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调度室接到灾害报告后,要立即通知矿长,矿长要根据灾情做出初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起动矿抢险救援预案,召集各组织成员集合待命,准备必须的抢险物资,分组安排任务,积极实施救援行动。 (一 )、应急救援通讯指挥系统图
井下灾区 井下灾区 井下灾区 调度室(值班矿长)调度室(值班矿长) 总指挥主管部门总指挥 主管部门 抢 险 救援 队 (二)、矿井火灾
各辅助部门 矿山救护队 消防队 相邻煤矿 14
1、煤层自燃火灾
井下总回风巷或其它监测点,一旦发现有CO出现,必须及时报告调度室。矿长要派专人配备好防护用品,顺风流查出CO的溢出处,确定CO的来源和属性。
当总回风巷CO浓度超过30ppm 时,风井要禁止行人,若工作面或进风巷CO 浓度超过30ppm时要停止生产。
如因本矿或相邻矿采矿区煤自燃引发CO,则先要在溢出处重筑永久性密闭,同时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制定处理方案。
2、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有义务和责任灭火或召集附近人员共同灭火,但要认清起火原因,若因电气设备起火,则先切断电源。
3、火势较大,难以一时扑灭,要及时通知受威胁的人员人部撤出,同时向调度室报告,组织人员就地灭火。
4、处于火灾区的人员,一定要听从班组长的指挥,迎着风流方向有秩序的迅速撤离险区。如遇到浓烟时应戴好自救器,或用湿衣服、毛巾捂住口鼻。
5、总指挥要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如:火灾地点、性质、范围、有无未撤出人员等情况。确定:通风方法、支援救灾、全部撤离、是否通知消防队、救护队等命令。
6、井下发生火灾时,对总风流的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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