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④主研(前3名)人员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社科成果三等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
(三)学科门类:法学
1.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5篇,权威核心期刊至少1篇)。
(2)项目、奖励、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3项。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等级奖(前5名)至少1项。 ⑤主编出版学术专著至少1部(本人至少撰写5万字)。 ⑥主编、副主编省部级及以上统编教材1部(本人至少撰写5万字)。
2.副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 (2)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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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校级(地厅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主持校级(地厅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④主研(前3名)人员获校级(地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级奖至少1项。
⑤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专著至少1部(本人至少撰写3万字)。
⑥参编省部级及以上统编教材1部(本人至少撰写3万字)。
(四)学科门类:教育学
1.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5篇,权威核心期刊至少1篇)。
(2)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出版学术专著至少1部。 ②主编规划教材至少1部。
③副主编著作、规划教材至少2部(本人至少撰写5万字)。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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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2.副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 (2)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地厅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②主持校级(地厅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④参研(前5名)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2项。
3.说明
(1)一级学会的会刊、重点大学学报、权威机构主办的学术期刊可视为权威核心期刊。
(2)本人主持1项国家级(含教育部)课题、主编(副主编)1部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规划教材可视为权威核心期刊1篇。
(3)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一、二等奖1项可视为学科级刊物1篇;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三等奖1项可视为权威核心期刊1篇。
(4)获市教委教育、教学、科研(含区县政府奖)成果一、二等奖,可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三等奖可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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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持子课题视为主研人员。 (6)体育学的评议标准: ①教授
总成果数(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等)10项及以上(其中体育类核心期刊至少3篇,其余7项成果中第一作者或独著至少3项)。
②副教授
总成果数(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教材等)5项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其余3项成果中第一作者或独著至少2项)。
③说明
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可视为核心期刊。主教练取得国家级运动竞赛前8名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可作为申报教授的教学、科研成果之一。主教练取得省部级运动竞赛获前3名或主持校级(地厅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可作为申报副教授的教学、科研成果之一。
(五)学科门类: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另定) 1.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5篇,权威核心期刊至少1篇)。
(2)项目、奖励、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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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②主研(前3位)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3项。 ③出版专著至少1部。
④主编学术专著至少2部(其中1部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级奖)。
⑤出版独立编撰教材至少1部、主编教材至少2部。 2.副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 (2)项目、奖励、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校级(地厅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②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 ③获得校级(地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级奖至少1项。 ④出版独立编撰教材至少1部。 ⑤主编、统稿副主编教材至少1部。
(六)学科门类:历史学
1.教授 (1)论文
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5篇,权威核心期刊至少1篇)。
(2)项目、奖励、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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