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7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3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61.填报体育类专业有什么要求?
填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过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取得合格证者方可报考。
62.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是多少?
经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填报统考院校体育类本科及专科专业(含外省市认可本市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志愿的合格线为:四门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51.00分。
63.报了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还能再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吗?
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录取批志愿,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64.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是在什么时候填报?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在高职(专科)志愿表上。
65.本市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如何设置?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本科类别招生分为两个批次。凡是教育部在本市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可以被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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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其他院校一般被纳为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本科第二批次院校。外省市来沪招生院校参照此标准执行。
具备报名资格的艺体类考生可以根据高考当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两个批次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和相关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66.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可以填报几所高校?
艺术体育类本科第一批次和艺术体育类本科第二批次,每批次均可填报2所艺术体育类本科高校志愿;在“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栏可填报4所高职(专科)艺术体育类高校(专业)志愿。每个高校最多可填6个专业,高校数和专业数可以按考生的意愿填报,不一定要全部填写。
艺术体育类本科两个批次和高职(专科)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67.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外)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68.体育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达到文化考试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由各校确定权重)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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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艺术类专业考试达到专业合格线,但未被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录取,是否可以在七月份不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而填非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志愿?
可以。
70.报考列入第一、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招生的艺术体育类高校(专业),是否需要专业考试合格证?
报考列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或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招生的艺体类高校(专业),不需要专业考试合格证,每个考生都可以报考,与其他非艺体类高校一样投档录取。如:第一批次的上海音乐学院和第二批次的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的专业等,未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都可报考。
71.报考艺体类专业,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已过线,一定会被录取吗?
不一定。如果志愿填报不当,即使文化考试成绩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录取到本人填报的艺体类专业。
本市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是: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在确定的资格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至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录取。
由于各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不尽相同,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在录取时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且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如果招生院校在艺体类第一志愿招生中已完成计划,则该校艺体类招生结束,把该高校填报在第二志愿的考生若未被其所填第一志愿高校录取的话,因其第二志愿所填高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能再接受投档。因此在艺体类招生中第一志愿的填报很重要,考生一定要慎重填好第一志愿,同时也不要轻易放弃第二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
四.报考外省市院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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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填报志愿时是不是每一批都要填一个外省市院校?
不是,2013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均无“至少选填一所外省市高校”的规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能力水平和兴趣爱好来选择填报高校志愿。
73.在实行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院校投档比例是多少?
与本市院校一样,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分批次、分科类)在100%-105%之间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向各招生院校按投档比例投档。若计算后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个位数。
74.考生填报外省市院校在投档录取中有哪些鼓励政策?
为了鼓励本市生源考生积极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使更多的本市生源考生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1)本市生源考生可在录取时适当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
具体办法详见第75问至81问
(2)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户籍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
(3)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上海市生源考生均可根据上海普通高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与贴息标准均参照上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4)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均可以迁回并回沪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拟迁入地“居民户口簿”或自有(包括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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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地址与拟迁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原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办理回沪落户手续。
(5)享受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的有关精神,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市生源考生,应按照自愿原则和当地的缴费规定,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6)本市生源考生可得到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凭身份证(复印件)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原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或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就业信息登记表,按登记表说明要求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信息将由工作人员鉴定后录入求职信息库,考生即可得到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
75.报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给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需要注意的是:
(1)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批次报考的外省市院校不属此列;
(2)如果加分后仍达不到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不能投档。
(3)加分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投档数未满,才能投档。在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范围之外的考生不能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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