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灯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2、负责矿灯盏盏明亮,按时巡查,发现红灯、灭灯,坏灯要及 时修理。
3、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完整齐全。 4、保管好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合理使用,杜绝浪费,认真 交接。
5、 做到灯号和使用者相符,并建立帐卡,保证到期更换。 6、对自救器进行检查,不发放过期、开封自救器。 7、搞好所管充电架的一般检修、维护工作。 8、搞好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9、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充灯工操作规程
(一)充电前的准备:检查矿灯零件有否损坏、松动现象,认真阅读理解矿灯说明书,做到心中有数,知道如何充电、使用、保养。
(二)充放电:
1、初次充灯前先进行一次放电检查,然后上架充电。矿灯放电时,将灯头上的开关接通主光源(或辅光源),锂离子蓄电池通过LED驱动电路向主光源(或辅光源)提供恒定的工作电流0.3A(或0.12A),当放电至锂离子蓄电池的保护电压2.75V时,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放电回路。
2、矿灯充电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方式。充电时关闭灯头开关,将灯头的充电插头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即可自动充电。充电时当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压高于4.2V时,自动进入涓流状态,各充电回路单独控制,放电程度不同的矿灯可以随时上架充电,互不干扰,如暂不使用,可以下架。
(三)注意事项:
1、对已使用过的矿灯中途停止时,应将矿灯充足电后妥善保存,在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日常充电;
2、在检修灯头部分故障时严禁使用“打火法”来检查矿灯是否有点或者线路是否有故障;
3、在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矿灯的电路结构;
4、必须选用与本产品配套的充电架或经厂家认可的充电设备; 5、矿灯使用报废后,不得随意丢弃,应做妥善处理或由生产方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