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现学生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明原因群体性反应,应立即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对事件的起因和经过进行调查,在排除确定的危害学生健康因素后,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加强卫生知识宣传,解除学生的认识、理解误区,并可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五、保障措施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校医。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安排必要的经费和物资储备。
六、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电话 领导小组组长(学校校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疫情报告人: 当地卫生部门: 当地教育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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