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事故信息,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 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与用途
1、乙方按《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在进场后七天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改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弥补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不足、对现场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经济处罚和作为发生事故及经济损失时追究责任、索赔损失的费用等。
(八)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与奖罚
1、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扣除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乙方被扣除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金额部分,应及时补充费用或从工程款中抵扣。
3、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奖励,按照《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九)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一)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80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生产费用,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五)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按照《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81
附件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含同责及以上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急性中毒死亡事故) 1 2 3 4 计分标准 死亡1人, 考核结果为0分。 间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40分。 重伤1人,扣15分。 一次重伤2人的,扣30分。 2人以上的,扣50分。 间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每重伤1人扣10分。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扣5分。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扣20分。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扣50分。 1 2 生产安全责任重伤事故 5 6 7 8 9 3 有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考核结果为0分。 11 发生一般火灾的,扣20分。 4 火灾事故 12 发生较大火灾的,扣50分。 13 发生重大火灾的,考核结果为0分。 5 6 7 爆炸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14 发生有责事故的,每次扣30分。 15 一般责任事故次数突破控制目标的,每次扣20分。 16 一般责任事故次数突破控制目标的,每次扣20分。 注: 1、一般责任事故控制目标见项目部与各协作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2、事故中同时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分别扣分。
82
附件4: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1)
序号 考核内容 1 2 资质、资格基本条件 3 4 5 6 7 8 9 安全规章制度与责任制落实 10 11 12 13 14 15 安全管理机构 与人员配备 16 17 18 19 20 4 安全生产计划 21 22 23 24 25 5 安全生产管理 会议 26 27 28 计分标准 无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 每项扣10分 无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扣10分 无合法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扣5分 无从事过类似承包项目的业绩的,扣5分 未按规定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每项扣10分 参加施工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符公司规定或要求的,每人扣2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不健全的,缺一项扣2分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或未执行的, 每项扣3分 未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扣3分 未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每一项扣1分 无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的,扣2分 安全考核未落实或落实不好、不全面的,扣2分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扣3分 未落实安全制度、文件和相关安全工作要求,每次每项扣1分 未按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5分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每一人扣5分 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一人扣3分 未制定月、季度安全工作计划或落实不到位,扣2分 无月、季、半年、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每项扣2分 有计划未落实,扣2分次 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和未兑现的,扣2分 上级布臵的各项任务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次 每月至少组织二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少一次扣2分 负责人每月未组织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的,少1次,扣2分 所属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未参加安全会议的,每次每人扣1分 会议记录不及时、真实,扣2分 会议无音像资料,扣2分 83
1 2 3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2)
序号 考核内容 29 30 31 32 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培训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7 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41 42 43 44 8 劳动防护用品(具) 45 46 47 48 49 9 施工人员管理 50 51 52 53 54 10 特种人员管理 55 56 计分标准 未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虽制定但未落实的,各扣2分 “三级”安全教育未按要求落实位,扣5分 作业人员进场前未组织“三级”教育,每人次扣2分 作业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每人次扣2分 作业人员未考试的、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1分 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次扣2分 作业人员不懂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每项每人次扣2分 作业人员不懂事故报告程序、应急处臵措施,每项每人次扣2分 教育培训记录不全、教育时间不足、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2分 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时间少于20学时,每人次扣2分 未参与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2分 未参与项目开展“四不伤害”活动的,扣2分 未参与项目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扣2分 未参与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扣2分 未按规定参与项目开展的安全各类活动,每项扣2分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劳保防护用品(具)的, 每一人扣2分 劳动防护用品(具)无本人签字的领用记录的,每项扣2分 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具)的,每项扣2分 未提供施工人员的详细资料的,每一人扣2分 未办理外来人员暂住(临时居住)登记手续的,每一人扣2分 未订劳动用工合同或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每一人扣2分 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患有职业禁忌症者或达不到岗位健康要求的,每一人扣2分 招用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施工人员的,每一人扣2分 录用老、弱、病、残、童工的,每一人扣2分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的,每一人扣2分 特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建立特种人员花名册, 每一人扣2分 无特种人员到岗、离岗记录,扣1分 特种人员无有效资格证书或证书复印件未保存于现场,发现一人扣1分 6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