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元素和视觉形象,统一各专业服装样式,统一公司户外广告宣传元素,统一新建项目文化形象,统一公司各类文本样式,在此基础上形成能够展现自身个性和特色的视觉形象,逐级申报批准后规范使用。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企业文化不断进行整合、提炼和创新,依据不同的产业链、地域、文化背景和习俗,挖掘企业文化特质元素,培育和创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子文化体系,构建起具有公司特色企业文化生态,促进子文化体系协同发展,发挥整体合力。
第二十九条 公司以企业文化推进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督导各单位企业文化统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文化统一工作深入高效开展。
第三十条 制定企业文化宣贯工作方案,确立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理念宣贯活动,把先进典型和企业理念结合起来,形成鲜活而生动的故事,促进理念的传播。
第三十一条 组织开展企业文化主题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广大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十二条 开展公司系统年度企业文化理论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优秀文化成果,并做好后续企业文化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
第三十三条 把企业文化培训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培训体系,分阶段、分步骤对各级员工开展多层次、高质量的培训。打造“企业文化讲坛”,通过邀请专家讲、号召领导讲、安排讲师讲、员工自己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司系统企业文化的建设水平和整体认知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推进,紧密配合,有机地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结合起来,将企业文化渗透到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活动中。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做好工作汇报与组织联系工作。各单位要配备企业文化建设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投入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做好企业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司每年对企业文化从业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岗位实践、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企业文化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壮大企业文化建设核心骨干力量。
第三十七条 公司设立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专项经费,纳入公司预算管理,用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投入、咨询、论坛、培训和理论研究等工作,由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由财务部审核拨付。
第三十八条 各部门举行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可以向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活动经费,由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在预算范围内审批核准,遇**重大活动,超出预算范围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结合实际,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各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经费申请履行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考虑企业文化建设所需要的资金,专门安排、专款专用,整合内外部资源,确保
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每年度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开展一次自评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采取动态考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成立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评和整改落实意见。
第四十二条 公司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公司党建工作和领导干部年度业绩考核范围,由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制定考核标准,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依据综合评估与考核的结果,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考核评价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文化领导体制是否有利于工作开展,运行机制是否顺畅;
(二)文化理念是否融入相关制度并健全完善; (三)价值理念是否反映企业实际;
(四)识别体系是否规范、完整使用,投入是否有保障; (五)子文化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六)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是否认同,文化理念是否成为员工自觉的行为规范,作用是否明显等。
第四十四条 公司每两年开展一次企业文化建设评先活动。建立健全企业文化激励机制,激发各单位加快建设“理念统一、行为趋同、形象一致、特质鲜明”的优秀子文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奖励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部室、先进个人,培育和选树**“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第四十五条 适时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总结提炼和大力宣传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例,推介企业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企业文化管理案例,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优秀成果、案例和论文。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办法由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