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确定各级作业中心,每个作业中心做进一步的作业划分,确定每一作业耗费哪些资源(人工料等),结合标准成本实现核算和控制的统一。 4.3成本核算与ERP的结合
一般我国钢铁企业成本核算的方式是采用全部成本法,把固定间接费也分摊到生产成本中去的一种计算成本的方法。成本核算不仅费时、费力、误差大,滞后时间长,这样的成本资料对企业管理的参考价值不太大。因此我们可以尝试借助于ERP这个技术工具来改进上述缺陷,本着“费用对象化”的思想重新设计成本核算流程,同时在核算中采用变动成本法核算流程,期末再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为全部成本数据。 不把固定间接费列入生产成本的方法称为变动成本法,这是从总成本的变化与产量之间的关系来考虑的。变动成本法是指可以明确分辨出用于某个具体的物料项目的费用,与生产数量有关,其突破了全部成本法观念,细化了责任中心的成本分摊,为企业的管理开辟了新的途径。它能为企业预测和决策提供正确反映每种产品盈利能力的信息,有利于企业加强管理;能够更科学地进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业绩考评,有利于部门利益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有助于防止企业盲目生产,转而注重产品销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变动成本法更能符合权债发生制原则,并且避免了固定费用的分配,从而简化了成本计算工作。 4.4建立新型责任制成本制度
ERP系统以供应链管理思想为核心,对企业从供应商到客户的供应链(价值链)进行管理。在这样的条件下,成本责任中心的划分就要以价值链的结点为依据。就是说,要以相同增值目标的作业区,作为成本责任中心,对它们的价值增值和耗费进行计量,确认和考核。原先以部门、单位和班组为单位的成本中心已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因为同一个部门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作业中心,具有不同的价值增值功能。将它们划分到同一个成本责任中心,只会造成成本考核指标的不一致,失去了成本中心的控制功能和意义。 5、结论
ERP在成本管理方面有着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处理功能,解决了一些在手工阶段看似繁琐的成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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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并没有提供一种成本管理模式。ERP是基于一些管理思想的一种程序实现的方法,是一种软件产品,它只是把已有的成本管理方法用计算机程序实现了,并没有利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去改变成本管理思想本质。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并不是实施了ERP系统就会解决所有的成本管理问题,真正改善企业管理现状的是ERP中蕴涵的管理思想。我们要想利用ERP进行成本管理,就必须运用系统中包含的先进思想,借助于ERP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构建适合钢铁企业发展的成本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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