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纸质平台公开。主要将决议、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以通报、简报、公示、公告等形式向党员公开。
2、通过动态平台公开。主要通过党员会议、短信平台、党务情况通报会、党务公开日、政策学习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党务。
3、通过固定平台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党务工作。
4、通过媒体平台公开。在报纸及相关网站上公开,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党务。
四、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 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公开--登记建档”的程序实施。
五、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领导干部分工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
要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公示、干部任前公示评选优秀党员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满足党员合理的个性化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活动,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广大党员的申请,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
开。
三、申请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请符合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申请按照逐级申请的方式进行,由党员所属党支部给予答复,答复未果或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明确。
四、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提出申请的时间。
五、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党务信息除外。
六、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公开的决定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期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答复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根据申请人需求部分公开。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八、依申请公开的资料在档案室的,由档案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
九、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党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或者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