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 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专利代理机构
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 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 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 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
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 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
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
年检的内容 年检的程序 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 五、专利代理惩戒 1.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回避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
2.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 惩戒的种类 惩戒的适用 惩戒的程序 救济程序 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基本要求
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第一节 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
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 1.发明
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新的技术方案
3
2.实用新型
产品的含义 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构造 新的技术方案 不给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载体 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1.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法律”的含义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社会公德”的含义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含义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遗传资源”的含义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定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的定义
5.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的定义 科学理论的定义 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与发明的区别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
6.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定义 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主题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原则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诊断方法的定义 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 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 疾病治疗方法的定义 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 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 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 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8.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的定义 植物的定义 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方式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4
生物学方法 非生物学方法 可授予专利权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方法
9.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定义 用原子和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原子核技术发明
10.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二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的定义 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 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 “公众”的含义 技术内容“为公众所知”的含义 出版物公开 使用公开 以其他方式公开
二、新颖性 1.新颖性的概念
新颖性的定义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 2.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定义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抵触申请的效力 3.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
单独对比原则 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数值和数值范围 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审查原则 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
4.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宽限期的定义 宽限期的效力 宽限期的期限 适用宽限期的情形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 有权主张适用宽限期的人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 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 首次发表的含义 首次展出的含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含义 证明材料
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
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原则 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 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
三、创造性
5
1.创造性的概念
创造性的定义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显著的进步 2.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
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 判断创造性的辅助因素 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化学领域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
3.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应当考虑的技术特征 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 四、实用性 1.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的定义 实用性涉及的产业范畴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含义 “积极效果”的含义
2.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
判断实用性的原则 无再现性 违背自然规律 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无积极效果
第三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一、相关概念
现有设计 判断客体 判断主体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1.不属于现有设计 判断基准 判断方式 2.不存在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定义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 抵触申请的效力 3.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
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情形 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现有设计对比 现有设计的转用、现有设计及其特征的组合
6
4.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含义 “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 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
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基本要求
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的各项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
第一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一、请求书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 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 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二、权利要求书 1.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的法律效力 权利要求的类型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主要情形 “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明地表述要求保护范围”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中不得采用的用语 权利要求书的编号规则 对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的要求 权利要求书中采用附图标记的规则
2.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含义 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划分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原则和方式 允许不采用两部分方式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形
3.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含义 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的限制
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