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如何发展的原则:(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环境保护计划、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去)。
21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比较普遍采用的经济刺激的几中形式有:(财政援助、低息贷款、税收)。
214、所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以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215、2004年12月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循环经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进出口方面进行了重新规定。
216、《渔业法》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217、国际环境法实施的命令-控制措施有:(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许可证、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218、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以产(生物产量)定供(畜类或其他物种数量)的规定,其生态学上的依据是“负载定额”律。
219、下列属于在环境法发展阶段发生的公害事件的是20世纪40年代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220、关于对公众参与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有: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正确的是依据“环境公共财产”论等、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公民有通风采光权。
221、为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或批准后满五年方开工建设未经重新审批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处20万元以下罚款。
22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属于重大环境事件。参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23、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22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共同性是因为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225、在我国环境立法上“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这种表述源于1978年宪法。
226、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超越活动主
体范围的不利影响,这被称为环境外部不经济性。
227、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是指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
228、我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体现了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229、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量最为广泛的管理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230、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231、在我国,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32、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在选择入海排污口位置时,其审查批准部门应当是沿海省级人民政府。
233、《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倾倒未列入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低毒或者无毒的废弃物,应当事先获得普通许可。
234、夜间突发的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235、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其批准单位应当为当地公安部门。
236、违法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环保部门处以罚款。
237、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对水土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采伐。
238、我国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实行分部门管理体制。
239、到目前为止,中国签署或批准70多个环境保护方面的多边条约。
240、《人类环境宣言》中第21项原则对国际环境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241、《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签署于1985年。
24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点有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共同性。
243、以下污染防治立法中,属于行政法规层次的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244、目前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机构主要有 国务院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
245、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方法是全面规划、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合理布局。
246、以下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说法中,正确的是:我国在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办法》中最早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 要法律制度、其可以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起来、其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247、征收的排污费应当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污染防治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248、国家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包括:环境规划与政策的制度、环境立法、环境监测与评价、日常的环境监督、日常的环境管理。
249、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的法律规定有:排污控制、岸滩废弃物管理、入海河流管理。
250、在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环境分类法是把环境分为 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251、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治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开始建立。
252、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排放标准是1973年制定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253、对黄河上游的森林系统应当绝对禁止采伐,其生态学依据是时空有宜律。
254、我国设立长江水源保护办公室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体现了环境管理的区域性原则。
255、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60年代,是国家对环境管理的治理时期。
256、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保持一定比例关系,实现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之一。
25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应该是预防为主。
258、在我国三同时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259、我国自然国家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我国自然集体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是法定取得、天然孳息、开发利用三种方式 。我国个人所有权的取得,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主要是 开发利用和继承。
26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
261、进行工程建设时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262、退耕还林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可以延续到70年。
263、根据负载有额 的生态规律,任何草原都有一定的载畜量。
264、我国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的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265、《渔业法》规定的罚款的最低限额是 1 万元。
266、责令补办养殖证是《渔业法》规定的行为罚。
267、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最高为4%,最低为0.5%.
268、《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是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基本方针。
269、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可以进行的活动为科研观测。
27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或拆除,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271、我国就主要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制定的第一个专门行政法规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272、针对科学存在的不确定性,环境法上出现的新的原则是 谨慎原则。
27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条约是 《外空条约》。
274、日本、匈牙利的法律规定,环境法的唯一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
275、我国环境标准的主体是 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276、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 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277、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法律是《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27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该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位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位特定工业区。对于上述三类功能区,依类别的不同,相应地执行一级、二级和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79、《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海洋生态的保护主要从两个方面做了规定,即特殊海洋区域保护和对海洋生态有影响的行为的管制。
280、《草原法》关于草原建设的规定:鼓励和支持草原建设投资、鼓励、支持改善草原牧业条件、鼓励和支持科学发展草原、保证草原建设的政府投入。
281、国际环境争端也是国际争端,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政治方法(又称外交方法),包括谈判、协商、调查、斡旋、和解等方法;二是法律方法,包括仲裁(旧称公断)和司法解决。
282、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提到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283、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开始建立的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284、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制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285、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对环境管理综合防治 时期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是防重于治。
286、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原则,最重要的就是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
287、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
288、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是清洁生产。
289、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290、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91、《森林法》规定,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
292、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比照滥伐普通林区林木应当从重处罚。
293、中国环境立法中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其本质可以作环境污染解释。
294、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
29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的是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