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
1、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2、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4、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5、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由商借单位出具介绍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6.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7.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学校少年宫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2.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公共卫生环境,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
3.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完成分配的值日任务。
5.学员须按照少年宫规定的学习、活动时间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学校少年宫开放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教育局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我校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学校少年宫开放制度。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县文明办、教育局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四、少年宫实行免费开放制度,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1、周一至周五,下午15:50 - 16:50。
2、周末及节假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 – 5:00
学校少年宫校内辅导员职责
教师是乡村学校少年宫的主要任课教师,职责是:
1、可以结合自身特长,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开展音乐、舞蹈、体育、科创、绘画、语言等活动,组织各类特色班。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订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地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按时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