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那里面有人、有时间、有地点、有事物、有事件,国际国内,古往今来,彼此之间还相互关联。大数据每年以6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在数据储存和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计算机的各种认知能力不断扩张,如触觉、视觉等,它将与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同发展,并与人类互动。过去,人类通过个体和集体以及传统的通讯方式建立的市场体系正在被改变。
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治理趋势
多元治理主体下的新型“共识”。随着平台化趋势,互联网时代不太可能产生这样的“共识”,即“人人都满意”“人人都同意”,因为这是一个主体多元的时代。在利益多元化和社会信息化时代,政府必须以一种开放的心态看待“共识”问题。互联网将大大提升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协同效率,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对此必须有深刻认识和长远的预见性,并积极拥抱互联网。大数据可以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使其及时准确判断形势。
经验决策模式遭遇大数据困境。一些政府部门目前不掌握有关互联网的全部数据,也不掌握互联网带来的商业运营情况,如果仍以传统的经验决策来面对大数据决策,很可能陷入决策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造成决策失误。互联网时代最具有革命性的一项发展是消费者、企业的方方面面的供给与需求几乎都可以量化,数据成为决策的主要依据。服务平台可以通过匿名手机信号等方式,来实时获取消费者的数据,在时间和空间上开展深入分析。政府“朋友圈”是政府利用目前较为普及的微信“朋友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和
提供服务,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平台。这也是实现政府流程再造的重要途径。
市场机制在新技术环境中得到优化。政府决策部门目前主要还是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和基于媒体收集的各类评论等方式来分析问题,缺乏即时认知,也缺乏大数据分析。这个时代少了数据,就没法决策,尤其涉及以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各类商业模式,没有精确的数据,就难以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体人类的认知能力已经不是亚当·斯密思考市场机制时的潜意识里的那种个体的认知能力。由于互联网,亚当·斯密所谓的那只以前“看不见的手”,现在或隐或现,比以前更加清晰了。在这个过程中,市场机制的设计就自觉不自觉地得到了优化,比以前更有自觉性,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流程再造
适应互联网环境的决策模式。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消息灵通,选择空间大,消费需求苛刻,加上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就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便利。数字打假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并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目标。数字打假成功地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成熟,正在改变人们原有的消费需求模式。数字时代的新消费模式正在打破原有的旧模式。这是当前认识互联网对政府决策影响的前提。
应对互联网环境的“马背原则”。“马背原则”讲的是在许多美国西部大片中看到的情景:骑在马背上的牛仔将马勒住,对周边情景进行一番观察,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他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政府角色是互联网时代的角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政府角色。对于迅速变化的互联网和消费者以及企业来说,政府要想使自己的政策奏效,就必须成为马队中的一员,而不是临时叫来救火的“消防队”。许多新事物、新业态,与其马上规范,不如给它们一个发育的时间和空间,待趋势明了再做决策,岂不更好?
构建互享信息,互信互利的合作平台。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必须建立一个为自己决策服务的、目的在于寻求更好决策方法的超级大数据系统。当前我国搭建统一数据平台的关键是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大数据在当前遇到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体制机制问题。国家治理体系依赖于制度建设,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来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协同治理体系。要紧紧围绕“透明、参与、协同”的原则来完善制度体系和政府的治理水平,提高企业信息的开放水平和全社会的参与水平。政府应当更加关注信息公平、共享,保护民众的参与,同时加强企业和民众的合作。以此打破行政壁垒,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开放共享的服务型政府和政府治理与服务平台。
网络社会背景下政府治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选择
2018-01-29 22:09:367国脉智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数据时代的治理模式渐趋成熟,尤其是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社会正逐渐形成。网络社会所具有的信息开放性、交流互动性等典型特征,深刻影响着政府机构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在网络社会,政府将这些进步与革新充分运用到公共服务中,正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进公民的网络参与,更好地服务于公民,更好地回应公民需求,更好地培育公民的自治能力。这些进步离不开信息技术革新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进。 一、网络社会的主要特点
一是信息开放性。由于网络系统具有开放性特征,其信息交流形态基本处于一种“零门槛、无限制”的状态:网民言论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人人都能够浏览或发布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资源得以共享,也杜绝了传统社会政府垄断信息的弊端。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公民自治组织都加快了建设网络办公平台的步伐,以网络为媒介,迅速构建社会综合信息系统,依照政务、厂务以及公民事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向全社会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二是交流互动性。互联网上的交流存在着互动自由的特点,网民之间能够借助便捷的网络,跨越时空、民族、职业、性别等现实中的限制来发表言论,各种不同的思想在网络中碰撞摩擦,最大限度地展现个人思想、表达个人观点。社交网站以及社交工具如QQ、微信等的出现,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拓宽了大众的聊天渠道,利用它们不但能进行文字交流,还可以进行视频通话,取代了昂贵的可视电话,成为一种既便捷又经济的交流方式,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实时畅通的信息交流和通畅的网络对话。 三是传播快捷性。传统的媒体手段很难做到信息的快速传播和更新。网络没有时空界限,不受地域所束缚。目前,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迅速,它可以将各种不同的信息集
合到同一平台,加之手机网络的普及,网民之间形成一个无形又强大的虚拟信息网络世界,如“郭美美事件”“天价龙虾事件”等都是通过网络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充分体现出网络舆论的强大力量。
四是身份虚拟性。当下网民个人上网大多以虚拟身份出现,由此网民可以无拘无束地发表言论,但这亦引发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道德行为的滋生。身份的虚拟情况,决定了网络信息发布、传播的性质更为复杂,散布者可能带有较强的个人情感、主观意识,不计后果,宣泄负面情绪,从而使社会整体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增大。 二、网络社会背景下对政府治理方式的积极影响
第一,更新政府治理理念。政府管理者需要为未来社会进步提供完备的指导性思想,构建强有力的政府治理新理念,从而同互联网发展大背景相契合。管理人员需要跟进思想发展,增强创新能力,对构建公民话语体系的重要性要有更深的认知。只有政府与公民协同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才能达到利益共享的治理状态。这就需要对当下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以便能够满足公民的需求,借助便捷高效的网络媒介引导网络公民进人角色,增进相互信任理解并增强个体的社会责任感,使其积极树立共享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意识,最后形成共担责任的体系。
第二,转变政府治理角色。政府治理的角色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发生变化。在以往的社会中,政府对公共问题的处理具有垄断性,如今政府已不是主导一切的唯一力量,以往通行的激励机制和引领原则慢慢脱离了时代潮流,陈旧的规章制度和政令也不能充分地指导公民的行为活动。在网络技术的冲击下,要带动各类社会主体力量投入到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来。政府要适应其角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加关注来自公民社会的利益诉求和民生问题,从管理者、控制者升级到协调者、合作者、谈判者。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加快适应新角色的步伐,学习新知识技能,充分发挥网络能动性作用,利用网络优势,构建良好的政府风貌,着力提升政府合法性,强化公民认同感。 第三,推动政府再造。正如英国学者邓利维指出的,当今已是数据治理时代,新公共管理已然过时。几十年来信息网络技术逐渐变革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行政决策过程起到了改善作用,推动了公共行政事业的变化发展,这是各国家、各地域公共部门管理变革的主要原因。传统的治理模式低效、人员工作量大,网络缓解了这个问题,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精简了办事步骤,提高了工作对外的透明度,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