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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序号 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适用部门 监理部 评价方法 现场检查 评价结果 符合 改进建议(如有)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 第十九条 监理部 现场检查 符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2011年12月31日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 第二十一条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 综合管理部 职工每年体检 体检表 符 合 适用部门 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 改进建议(如有) 第 7 页 共 7 页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项目监理部 防护用品 口罩 符 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 2011.5.1
序号 1
条款号 全文 全文 条款内容 适用部门 项目监理部 评价方法 学习掌握 评价结果 符 合 改进建议(如有)